2013年07月09日16:12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北京航空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張起淮認為,中國和韓國均為《蒙特利爾公約》的締約國,應首先適用該公約,每位遇難者的賠償數額約為140萬元人民幣。 |
大連空難飛機殘骸
“5.7” 大連空難 賠償金額18.4萬到19.4元人民幣
北航“5.7” 大連空難,其始發地點和目的地點分別是北京和大連,均位於中國境內,因此是國內航空運輸。賠償數額應依據我國國內法的規定。
考慮到1993年到2001年消費價格總指數的變動因素,根據全國最高價格變動總指數計算可上浮89.3%(北京市),取整數按90%計算,在法定賠償金額的基礎上增加63000元人民幣,共計為133000元人民幣。行李的賠償,托運行李按旅客享受的免費行李額計算(20公斤),為1000元人民幣,根據全國最高價格變動總指數,按照100%計算,增加1000元人民幣,合計2000元人民幣。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的賠償依上述辦法增加一倍,為4000元人民幣。旅客已辦理聲明價值的,按聲明價值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