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9日16:12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北京航空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張起淮認為,中國和韓國均為《蒙特利爾公約》的締約國,應首先適用該公約,每位遇難者的賠償數額約為140萬元人民幣。 |
資料圖:利比亞空難
賠付過程復雜性
無論由於什麼原因發生的空難事故,其賠付過程都是相當復雜的。
在法航“7·25”空難中,由於美國大陸航空公司飛機掉落在跑道上的金屬碎片被認為有可能是引發空難的直接原因,所以在賠付的協商和訴訟中,大陸航空公司也一直沒能脫嫌。
2000年8月海灣航空公司空難,三名中國公民遇難,海灣公司向每一位遇難者家屬發放了總額為13.5萬美元的賠償金。
1997年12月新加坡勝安航空公司空難,起初為每位遇難者開出的賠償金是7.5萬美元,幾經周折,1999年12月上調至20萬美元﹔2000年7月法國協和飛機空難,准確的賠償數字至今未予公布,有人稱是300萬美元,有人稱是240萬美元,也有人稱是100多萬美元。可以確定的是,其數字肯定超過1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