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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者遇襲引反思 華人海外安全保護需入法制軌道【2】

2013年06月26日13:39來源:法制日報字號:

  將有關預防和事后救濟的問題以單行法的方式立法

  據中國登山隊隊長王勇峰向媒體透露,在自我解救后,張京川曾幾度邊躲避邊通過衛星電話請求救援並報告隊友的情況。

  “國內方面在得知消息后,第一時間向相關部門報案,並同時尋求中國外交部的幫助。”王勇峰說。

  “更有效的途徑是聯系我駐在國的使領館,或在不存在語言等的障礙的情況下聯系當地警察。如缺少上述聯系手段時,像張京川這樣聯系國內的所屬單位或所在國的海外民間華人社團和商會等,也不失為一個應有的選擇,但從時效性看不如前者。”辛崇陽表示。

  “用法律來保護境外中國人安全是大趨勢。此外,要對他們加強自救自護知識的培訓,而不能只是讓他們上法律課。”劉淑在郵件中用黑體字對其中的“自救自護”進行了強調。

  “我們現在有三個誤區:第一是重視事后補救搶救、不重視事前防范﹔第二是重視法律法條教育,缺乏自救自護教育。沒有人教他們實際應該怎麼做﹔第三是相關預案只是文件。”劉淑這樣寫道。

  在辛崇陽看來,就我國而言,解決國人境外安全問題最重要的手段首先是預防。

  “例如發布安全信息,哪些國家存在安全問題盡量避免前往﹔不得不前往的情況下的安全措施有哪些,如居住安全、交通安全和遇有緊急情況時的聯系方式等。我國外交部為保護海外中國國民的安全設立了相關機構,制定了相關制度。遇有安全威脅時,我駐外使領館可提供領事等的保護。”辛崇陽說。

  對此,陸林表示極為贊同,他以多年的經驗總結出一句話———“防范勝於救災”。

  “對中國有關部門而言,急需建立一個應對此類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救助機制,以便在中國公民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開展積極有效的行動。”劉思敏建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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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邢若宸、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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