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18日09:11来源:钱江晚报字号:
旅行社:
承认没有选好“供应商”
方女士说:“酒店大堂没有空调,团队中有人就在大堂内休息,有人找了个通风的地方坐着,由于女儿身体实在吃不消了,我只能打电话回国求助。”
无奈之下,远在泰国的方女士,只好求助杭州12345市长公开电话。在12345和杭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帮助下,经过协商,由游客先垫付这笔费用,每人800元,待回国后再向浙旅报销。
可就在大家交钱的时候,导游突然冲了过来,称当天还有一项免费的泰式按摩没去体验,得去体验了才行,不去就当作废。“按照行程安排,这项内容是第二天的。”方女士说。
直到晚上11点半,在领队李小姐的协商和坚持下,大家才终于拿到了房卡钥匙。
接下来的几天,导游的脸色就再也没好看过。可大家的心情,也被彻底破坏了。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浙旅控股杭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赖女士,她表示这起事件中,公司的责任在于把关不力,没有选好供应商,“负责此次泰国游的供应商和公司是第二次合作。”
赖经理所说的供应商,相当于组团社和地接社的中介人。她表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有合约,可以向游客推荐自费项目,但不能强迫,“今后,我们不会再与这家供应商合作了。”
前天晚上,浙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也派出工作人员前去接机,并带去了一些小礼物,不过,旅行团的游客们并没有接受。赖经理表示,目前公司表示,对此次前往泰国的游客,愿意按照旅游款的35%进行赔偿。
但是,游客们还是没有接受。
杭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选择地接社不当,责任在组团社
杭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安波告诉记者,在泰国,地接导游向游客强推自费项目是个常规动作,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推得出推,推不出也不会硬推,像方女士他们遇到如此恶劣的情况,非常少。
安所长表示,泰国地接导游的行为,导致游客的利益受到损害,做为组团社的浙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接社选择不当,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接下来他们也会对此事进行协调。
杭州的方女士参加了旅行团,和家人一同去泰国游玩,可没想到,这一趟跟团游,竟如此“惊心动魄”,看地接导游脸色不说,竟然还被以“房卡”要挟交1200元自费项目。(本报记者 段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