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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中国女研修生被无理解雇  两年诉讼终获胜

2013年07月18日08:50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两年前,一名在富山县工作的中国籍女研修生因为怀孕而被日方解雇并强制遣返回国。

    海外网7月18日电 两年前,一名在富山县工作的中国籍女研修生因为怀孕而被日方解雇并强制遣返回国。这名女研修生并没有被日方咄咄逼人的态势吓倒,与日方拉开了长达两年的诉讼索赔程序。随着日本的“外国人技能实习·研修制度”在日本国内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置疑,维护人身基本权利的呼声也此起彼伏。这都为此次中国女研修生胜诉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尽管中国研修生最终胜诉,但在日本还有来自各国的研修生,“外国人技能实习·研修制度”依旧在实行。外国研修生在日本的社会地位和人身权利依旧是一个值得关注社会问题。

  据日本《产经新闻》消息,7月17日,日本富山地方法院做出判决,富山市食品加工公司以怀有身孕的理由,强行遣送在该公司内工作的中国籍研修生纪莎莎回国,属不正当解雇行为。该食品加工公司以每月11万日元的标准补偿纪莎莎的损失。

  这名中国籍女研修生于2010年12月以研修生身份赴日,并被接收机构安排在富山市内某食品加工工厂工作。此案发生在2011年6月。当时,该工厂以这名中国女研修生在受雇于工厂期间怀孕为理由,对其做出了解雇决定,这名女研修生在被强制送回国时与厂方人员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发生争执,最终导致其流产。此案在发生时便已受到民间支援团体的关注。

  按照日本《劳动法》相关规定,禁止企业以女员工怀孕为由解雇。因此,在这名中国籍女研修生接到被解雇的通知的当天,专门从事外国研修生权益支援事业的日本民间团体“外国研修生权利网络·福井”便在富山市内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当时,该组织事务局长高原一郎就明确指出:“负责接收研修生的机构缺乏对人权的认识。”而这名当事的女研修生也表示:“希望能够以一个对待人的标准来对待研修生。”

  富山地方法院在判决书中详述了理由,认定“以怀孕为由,要求中国女研修生回国,完全违背了日本政府实行‘外国人技能实习·研修制度’的初衷。该食品加工工厂采取的解雇行为属于不正当行为”。在针对中介机构的相关违法行为的认定方面,判决书中写道:“完全没有意识到流产的危险性,违背原告意志,强行遣送其回国。”判定食品加工厂方面与中介团体方面均应履行赔偿责任。

  按照法院裁判结果,违法的食品加工厂与中介团体共应赔偿中国女研修生纪莎莎363万日元。

  接到法院判决后,纪莎莎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对这样的结果感到满意。”(江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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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邢若宸、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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