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9日16:12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认为,中国和韩国均为《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应首先适用该公约,每位遇难者的赔偿数额约为140万元人民币。 |
大连空难遇难者家属
对于国际航空运输,《华沙公约》规定的赔偿数额是125000金法郎(约合10000美元),《海牙议定书》规定的对每名旅客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50000金法郎(约合20000美元)。
至于75000美元的赔偿,不是《华沙公约》的规定,更不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规定,而是1966年《蒙特利尔协议》的规定。
按照《蒙特利尔协议》,航空公司在经营上述《华沙公约》意义下的任何国际航空运输时,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如果始发地点、目的地点或约定的经停地点有一个位于美国时,对每一旅客死亡、受伤或其他身体伤害所确定的赔偿额,为75000美元(包括法律费用,如不包括法律费用,则为58000美元)。
有时,航空公司根据情况,在上述法定赔偿额的基础上,再额外给予遇难者家属一笔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