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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一銀行華裔雇員盜用14萬元 被判緩刑免入獄

2013年07月22日13:12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國民銀行(NAB)一名為高層管理人員安排差旅行程的華裔孫姓雇員,因盜取超過14萬公款作為給自己的獎金,並覺得是銀行“欠他的”,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海外網7月22日電 據澳洲《星島日報》報道,國民銀行(NAB)一名為高層管理人員安排差旅行程的華裔孫姓雇員,因盜取超過14萬公款作為給自己的獎金,並覺得是銀行“欠他的”,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上周五(19日),法官鑒於孫認罪態度及表現良好,給予全部三年徒刑緩期執行。

  35歲的Michael Tat Chong Soon是國民銀行的初級雇員的“明日之星”,銀行管理層專門為他在香港量身定做了一個職位。

  據案情孫本作為戰略供應經理,工作職責是為管理高層安排差旅行程和物流工作。其辯護律師表示Justin Wheelahan表示,在國民銀行香港分行,孫的同行和上司都領取高額獎金、佣金,並且還能獲得“財務額外津貼”,孫“沉浸”這種文化當中。辯護律師告訴法院,2007年,孫在國民銀行香港分行是一名級別最低的海外雇員,但是他“在那樣的工作文化中失去了方向”。

  檢控官Peter Pickering表示,孫自2005年就在國民銀行工作,直到2006年10月,他獲得晉級成為一名合同監察經理。國民銀行和當地一間服務公司的三年合同到2006年屆滿,服務的新修訂令孫可以改變付款形式。從那個時候開始,孫要求該服務公司把佣金打入他國民銀行的一個個人賬戶內。孫沒有留下任何轉賬記錄也沒有通過郵件向上級匯報,僅口頭上向公司告知了此事。

  2006年9月和2007年8月期間,孫盜取了145,996元佣金,但是他直到2009年一項調查揭露此事之后才被解雇。

  十年前,孫因涉嫌另一起欺詐案出庭,交保証金被釋放,無判罪。

  另外,孫沒有吸毒、賭博或酗酒等問題,大部分錢都給了其父母。法官Nicholson描述孫的行為嚴重,非常不誠實、違背了國民銀行對他的信任,並且令國民銀行蒙羞。

  辯護律師Wheelahan稱,考慮到孫認罪態度好,並且對於盜竊指控認罪,他的后悔以及在庭上當場出示用於賠償銀行損失的支票,表示三年牢獄應該能全部暫免。法官顧及孫已認罪,並且他誠心悔過以及返還全部公款,決定三年徒刑全部緩期執行。(明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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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邢若宸、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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