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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華裔女攜子自殺熏死兒子 因精神錯亂被判無罪(圖)

2013年07月11日13:23來源:中國新聞網字號:

摘要:美國馬薩諸塞州昆西市42歲的華裔女子張麗蓉2011年1月攜8歲親生兒子布蘭登·楊燒炭自殺。

美華裔女攜子自殺熏死兒子因精神錯亂被判無罪

  接受審判的張麗蓉。(美國僑報網援引《每日郵報》)

  中新網7月11日電 據美國僑報網編譯報道,美國馬薩諸塞州昆西市(Quincy)42歲的華裔女子張麗蓉(Li Rong Zhang,音譯)2011年1月攜8歲親生兒子布蘭登·楊(Brandon Yang,音譯)燒炭自殺。其子被熏死,但張麗蓉經搶救脫險,被指控謀殺。7月10日,法庭因其存在精神問題而宣判張麗蓉無罪。

  據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7月10日報道,麻省諾弗克郡(Norfolk County)法官羅伯特·克斯格洛夫(Robert C. Cosgrove)認為,對於其子布蘭登·楊的死亡,張麗蓉不具備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因為其存在精神問題。張麗蓉目前在一所州立醫院接受精神方面的評估與治療。

  2011年1月13日,張麗蓉帶著小兒子布蘭登·楊在家中房間內以日式烤肉爐(hibachi grill)燒炭自殺。下午,16歲的大兒子楊德明(Deming Yang,音譯)放學回家時發現該情況,隨即報警。遺憾的是,布蘭登·楊因吸入過多一氧化碳死亡。

  在審判過程中,多名醫學專家証明,自殺期間,張麗蓉的精神狀況存在問題。法官認為,張麗蓉患有妄想型精神憂郁症(sychotic depression with paranoid delusions),並且企圖自殺。有証據証明,早在2010年,張麗蓉曾經被診斷患有偏執型精神分裂症(paranoid schizophrenia)。

  經過精神方面的評估,張麗蓉被帶往渥斯特州立醫院(Worcester State Hospital)進行治療,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她將在這裡度過余生。據麻省受害人救助辦公室(Massachusetts Office for Victim Assistance)消息,麻省法律規定,因精神問題而犯罪的人如果被診斷對其他人無危險,可以重新步入社會。(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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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邢若宸、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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