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新一輪的機構改革或者行政體制改革即將開始。要理解下一步可以做什麼和怎麼走,就首先需要理解機構改革已經走到了那一步。 |
海外網2月17日電 新加坡聯合早報網日前發表文章,題為“中國的體制改革已走到了哪一步?”文章摘編如下:
中國新一輪的機構改革或者行政體制改革即將開始。要理解下一步可以做什麼和怎麼走,就首先需要理解機構改革已經走到了那一步?簡單地說,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行政體制改革大體上說已經經歷了兩個主要的階段。第一階段自八十年代初到本世紀初,改革的主要目標是要向分權企業發展﹔第二階段自2002年中共十六大到十八大,改革的主要目標是為了建立大部制,建立監管型政府,也就是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監管。應當說,這兩個階段的改革主要是為了配合經濟改革和發展。
第一階段很漫長,主要是為了通過經濟分權來建設一個適合於市場經濟的行政管理體制。在改革開放之前的計劃經濟體制下,行政體制同時擔負著管理社會和經濟的責任。市場經濟意味著政府逐漸從直接經濟活動中解脫出來,把經濟領域的權力下放給經濟的主體,即企業。但這個過程並不容易。盡管八十年代所進行的行政體制改革取消掉了很多個直接參與和管理經濟活動的行政部門,但很多地方政府仍然不願意把經濟權力下放給企業,而是自己牢牢把握經濟權力。
地方政府強大的經濟權力促成了學術界所說的地方發展型政府(developmental state)的形成,地方政府各自互相競爭,對地方經濟的發展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正面的影響是有效地推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負面的影響是各地方搞地方保護主義,阻礙了國家層面的市場的發展。在一些地方,產生了當時學者所說的“諸侯經濟”。
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向企業分權的改革主要發生在1992年鄧小平“南方講話”、中共十四大正式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概念之后。向企業分權的高潮發生在朱?基任總理期間。中國的國有企業到了九十年代初出現很多問題,如數量龐大、效率低下、虧損嚴重等等。
到1990年代中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概念的指導下,中國政府形成了“抓大放小”的改革戰略。在這個戰略引導下,政府在組建大型國有企業集團的同時,對中小企業實行中國式的“私有化”,即“民營化”。“放小”真正促成了政府向企業的分權。經過“放小”,地方政府隻保留了少數一些地方國有企業。不過,“民營化”程度在不同地方是不同的。
一些地方,“民營化”非常徹底,而另一些地方“民營化”進展並不大,迄今仍保留很多地方國有企業。同時,“抓大”戰略也促成了中央國有企業的“法人化”和公司化,開啟了政治、經濟和社會功能不分的傳統國有企業向真正的企業轉型的過程。政府向企業分權的成功成為有效的行政體制改革的前提。很簡單,隻有當政府真正從經濟領域撤出來,企業才能成為經濟活動的主體,而政府的規模也才能真正減小。1998年,朱?基主導的行政體制改革把中央部委減少到29個。政府退出直接的經濟活動為下一步行政改革,也就是為建設規制型政府奠定了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