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19日16:15來源:中國新聞網字號:
摘要:嫁給年長21歲的新加坡成功商人僅兩年就鬧婚變的一名中國籍女子,指前夫擁有2136萬余元資產,要求分10%的婚姻資產。 |
中新網7月19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嫁給年長21歲的新加坡成功商人僅兩年就鬧婚變的一名中國籍女子,指前夫擁有2136萬余元資產,要求分10%的婚姻資產。她也以男方沒透露所有身家為理由,要求多分另外的5%。
男方(56歲)指女方(35歲)夸大他的身家,認為唯一可分的婚姻資產是婚后買下、市值約50萬元的五房式組屋,雙方就哪些資產應納入婚姻總資產起爭議。
新加坡高庭法官洪素燕裁定,664萬元的公司生意及1100萬元有地住宅非婚姻資產。兩個高價資產“淘汰出圈”后,婚姻資產大為縮水。
法官裁定220萬元的公寓才是婚姻住宅,其他婚姻資產包括組屋、65萬元存款、公積金,再把廈門賣屋收益從24萬元減至16萬元,結算出總婚姻資產值約338萬元。
她判女方可得其中的15%(約50萬6507元),下令男方在六個星期內,把價值約50萬元的組屋轉到女方名下,再填補女方6507元現款。
換句話說,女方原本要求分約320萬元的資產,最終隻得約六分之一。
法官在日前發表的判詞,沒透露男女方的身份,以保護他們10歲的獨生子。她也裁定從下個月起,母子倆每月共可得3000元生活費,比女方要求的數額少500元。(傅麗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