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7日15:55來源:東方網字號:
摘要:昨天,上海一中院就王挺等17人走私武器彈藥、非法買賣槍支彈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案件作出一審宣判。 |
警方繳獲的部分槍支(視頻截圖)
東方網6月7日電 據《i時代報》報道,昨天,上海一中院就王挺等17人走私武器彈藥、非法買賣槍支彈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案件作出一審宣判。判決被告人王挺犯走私武器彈藥罪、非法買賣彈藥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判決其余16人15年至1年7個月不等有期徒刑或緩刑。查扣在案的槍支、彈藥等違禁品予以沒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此案17名被告人,平均年齡33歲,最年輕的隻有24歲,多因“愛好”槍彈誤入歧途。2010年初,被告人王挺通過網絡結識了身在美國的華人林志富(已被美國警方羈押),此后開始走私槍彈。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間,王挺伙同林志富走私進口槍支48支、子彈4500余發。其中,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海關現場查獲槍支11支﹔在王挺住處查獲槍支14支、子彈2400余發﹔已經出售給國內各地買家的槍支23支、子彈2100余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