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注冊|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創投吉林南粵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IP電視華商滾動
海外網>>華人>>深度解讀

專家分析張蘭疑變更國籍:企業家移民應更透明 【3】

2012年11月21日11:21    來源:中央電視台        字號:
摘要:俏江南董事長張蘭疑變更國籍,有聲音認為“企業家移民,是不是應該增加透明度?”對此,央視新聞1+1請到專家對此進行點評。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葉林:

你好。

白岩鬆:

因為這次我們關注她,不是因為移民,這是人家的自由,但是在有這樣一個訴訟的案件的過程當中是否是合理合法的?

葉林:

應該說原則上講法律上並沒有做明確的規定,就是在訴訟的過程中,當事人不可以改變國籍或者是身份,所以就這一點來說並不違反法律的直接的規定。

白岩鬆:

葉教授,我們接下來進一步的關心,今天打電話給那位先生打算解決,不要走司法程序,咱們這個不說,如果原告繼續走司法程序的話,她原來是中國人,但是現在變成了外國人,而且不知道哪國國籍,會為他的司法程序增加什麼樣的難度和成本?

葉林:

如果她是一個中國人的話,有可能就適用一般的民事訴訟程序就可以了,如果說她是一個外國人,有可能會涉及到涉外民事法律關系法的適用,所以訴訟程序就發生了變化,比如說你是外國人的話,送達的時間可能會長一些,因為一般的外國人不在境內生活的。另外法律程序上有一點變化,有一些法院不能受理涉外案件,而隻能受理涉能內的案件,因此涉及到期限、管轄、通知等等具體的程序有一些變化。

白岩鬆:

說簡單了,比如說時間耗的更長,、精力要耗的更多、程序要變得更復雜。好,接下來稍等還會有一個問題問您,我們要跳出張蘭去關注另外一個問題,她其實前一陣子一段時間涉及到企業家的問題,比如說某知名的地產商婚姻發生變更,但是它不涉及股權的問題,因此恐怕也就娛樂了一下,你沒有權利要求人家要公開,我覺得這是人家的權利,但是今天經濟的節目,包括央廣的經濟之聲,也都在關注龍湖地產作為一個上市公司,夫妻兩個人加起來的佔有的股份是75%以上,但是離婚了,分割財產,於是導致了股價劇烈的變動,我們先看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解說:

除了張蘭,今天另外一位中國女商人也同樣受到關注,她就是中國女首富龍湖地產主席吳亞軍與丈夫蔡魁的離婚,公開資料顯示,蔡魁已獲得龍湖地產30.2%的股權,共計超200億港元的資產。而這件女商人的家事引來的是消息發布后的股市波動,昨天龍湖地產爆收14.3港元,最高價15港元,在今早在14.4港元開盤后一路振蕩下跌,最終收盤價是13.5港元,跌幅超過4%。

白岩鬆:

這涉及到尤其是上市公司看似是私事,但是絕不是簡單的私事,它涉及到一個信息公開的問題,接下來還是要請教葉教授,葉教授您如何看待不管是沒有上市的但是知名度非常高的公共企業像俏江南這樣,或者說像龍湖地產這樣上市公司,他們看似是私事,但是是不是要增加透明度?公眾有沒有知曉的權利?

葉林:

法定代表人也好,發生這樣的一種變化,應該對公司產生影響,而法定代表人首先的承擔責任的人就是公司的股東,如果是上市公司這個問題,我相信是比較明顯的問題,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規定當中,實際上有一些規則可以擴張的解釋或者涵蓋這種情況,但是對於非上市公司,比如說像俏江南這樣的情況,不是屬於一個上市公司,所以沒有那麼多的公眾投資者,對股價的問題不會產生影響,但是我相信,如果是一個公眾公司的話,至少按照現有的信息披露規則做強制性要求的話,或者說嚴格要求的話,應該以適當的方式向公眾告知。

白岩鬆:

您個人的意見是認為接下來我們行進方向,這種具有廣泛社會影響和社會波及度的企業是應該有信息公開的義務的?

葉林:

我們現在的信息披露的規則的要求,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發生重大變化的時候,當然是屬於信息披露的范疇之內,那麼個人如果離婚應該不是一朝一夕突然之間發生的,而是醞釀了一個相當的時間,當你達成了一種,初步達成了已經達成了,或者簽署了離婚協議的時候,你就應該盡快向社會公眾告知,而不是等新聞媒體。

白岩鬆:

尤其強調的是像俏江南這樣非上市公司,但是比如說變更國籍等等,您認為將來的方向,還是傾向於支持公開信息的?

葉林:

我們現在的公開公司當中實際上包括兩種,一種是現在的上市公司,還有一個是屬於証監會明確規定的叫公眾公司,公眾公司可能不是在上交所或者深交所上市,有可能在其他的交易場所上市的,這些情況下也有信息披露的問題。

分享到:

(責編:王棟)

相關新聞 >

視頻 >

  • 女毒販讓嬰兒吸毒女毒販讓嬰兒吸毒
  • 女生學校裡遭群打女生學校裡遭群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