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陕西江西内蒙古山东吉林移民书画商城环保县域创投招商华商创新滚动
2013年09月16日08:19|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经于7月1日施行,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也于9月1日实施。其中,最大的亮点之一是新开设了Q1和Q2类签证,以满足海外华人回国探亲的需求。 |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外景图。(侨报特约记者舒言摄)
海外网9月16日电 据《侨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经于7月1日施行,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也于9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最大的亮点之一是新开设了Q1和Q2类签证,以满足海外华人回国探亲的需求。
针对条例中的新规定,记者独家专访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外国人签证大队副大队长陈艳,请她给予详细解读。
![]() |
(责编:邢若宸)
华人 普通签证 居留期 出入境管理机构 证件
网站地图 | 关于海外网 | 广告服务 | 海外网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海外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12041252号
投稿邮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