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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6日08:19|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经于7月1日施行,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也于9月1日实施。其中,最大的亮点之一是新开设了Q1和Q2类签证,以满足海外华人回国探亲的需求。 |
北京时间9月11日下午17时,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办理签证业务的人络绎不绝。(侨报特约记者舒言摄)
变化:新增团聚类Q字签证
此前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显示,签发普通签证时,根据外国人申请到中国的事由,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签证类别有:D字、Z字、X字、F字、L字、G字、C字、J-1字和J-2字等。而新的条例则新增了Q1字、Q2字等类别。
《条例》实施后,外国人在华停居留签证种类增加到了16种,分别为:C(乘务)、D(永居)、F(访问)、G(过境)、J1(常驻记者)、J2(临时记者)、L(旅游)、R(人才)、M(贸易)、Q1(团聚)、Q2(短期探亲)、X1(长期学习)、X2(短期学习)、S1(长期私人事务)、S2(短期私人事务)、Z(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外国人签证大队副大队长陈艳向记者介绍,新的分类是在原有8个种类的基础上对F字和L字签证进行了更细致的拆分,新拆分出签发给商贸人员、探亲人员以及处理其他私人事务人员的签证种类。例如,原旅游和探亲都属同一类签证,但现在被拆分,专设了探亲类签证。另外,《条例》还增设了R类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新条例规定,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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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邢若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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