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然而美國卻曾在長時間裡,單單對華人移民關閉了大門
國際先驅導報文章 “一個華人進入投票室。他面帶微笑,神態和藹。他出示一張選票並把它交給了監票員,態度不溫不火然而又十分堅決。監票員的名字叫查爾斯·高夫,震驚和憤怒使他一下子講不出話來。他向四周掃視一下,指望會有人向這個華人扔石塊。但是附近並沒有地痞流氓的影子。查爾斯不得已,隻好自己來應付。
他怒喊:‘我要查一查你的投票資格。’這個華人禮貌地摘下了他的帽子,耐心地回答所有的問題。然后他舉起了他的手,像白人一樣作了宣誓。令人自豪的盎格魯-薩克森文明,就這樣被這個小眼睛的人一抬手就毀了。他的折疊好的選票被送進了投票箱。一切都完了,一個華人已經投了票。”這是1876年《紐約時報》一篇報道中的文字,它的標題是:《一場政治地震在加州已經發生》。
這段文字記載了一位舊金山華人,在美國大選中投下第一張選票的情形。然而這裡要提出的不是這第一張華人選票,而是整個美國對此的驚詫,以及背后反映出的美國對華人的排斥與歧視。
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來自不同國家的移民構成了這個國家的主體。然而,美國卻曾在長達60年的時間裡,單單對華人移民關閉了大門﹔19世紀60年代美國南北戰爭之后,黑人奴隸獲得解放並取得了政治權力,而華人卻還被排斥在美國國家生活之外。
加州議會1879年通過的該州新憲法,赤裸裸地印著反對華人的條款:加州任何公司不得雇用華人﹔在公共工程中不得雇用華人﹔中國出生的人不得在加州擁有和繼承土地﹔華人將永遠不能在加州行使選民權利。
1882年,美國國會通過美國史上第一個排華法案,這是美國唯一明確指定某個種族不得入籍的法案,華人被剝奪了歸化入籍的權利。此后,一連串排華法案被通過,華人在美國的發展受到極大阻礙。
美國為何排斥華人?文化差異和種族偏見可能是最主要的原因。19世紀加州最高法院的一個判決書上有這樣一段話,充分說明了美國主流社會對華人的看法:“華人在這個州是一群與社會格格不入的人。除非在需要時,他們不會承認任何州的法律。他們帶來了偏見和族群間的仇殺,而且不顧法律的約束公然進行械斗。他們的說謊癖是眾所周知的。他們已經被歷史証明是低等的民族,因為他們不能把文明和知識發展到一個更高的層次。”
然而,排斥華人的做法,是跟美國國父們所倡導的人權思想和被美國人奉為圭臬的憲法相背離的,因此從制度上排華不可能長期存在下去。1898年,美國最高法院在一項判決中宣布,在美國出生的華人是生而具有的美國公民。從那以后,盡管美國政府極力執行排華法案,美國“土生華人”公民的數量,卻年年都在增長。
1943年12月17日,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正式簽署馬格努森法案(Magnuson Act),持續60年的排華法案終告結束。羅斯福在給國會的信中直言:“這個法案對贏得目前戰爭,和建立可靠和平,有著重要意義。”他還說:“它(中國)也同樣地需要建立人民意志和對西方的信心。我們應該幫助中國人民建立這樣信心,這是我們欠他們的。”
從此以后,在美國制度性排華已經不見蹤影。然而,百年排華歷史終究不能輕易抹去,不公正待遇留下的陰影仍然深深地烙在美國華人身上。
歷史上的排華運動,迫使華人從主流社會撤退到他們自己的社會圈子裡,這導致華人社區的隔離和孤立。此外,百年排華也使華人的僑民意識始終揮之不去。很長時間,華人隻能通過“門上的漏縫”或者“正當欺騙”進入美國。在這種情況下,這些移民必然避免參與社會公共活動,經過歷史的沉澱,這也成了美國華人性格中的一部分。
一個華人1986年描繪他祖母的公民身份時這樣說道:“我的祖母住在西弗吉尼亞州。她關於自己的故事在居住地、時間和名字上經常變換。盡管她在美國已經住了60年,她好像還在害怕被遣返”。(本文資料取自張慶鬆博士著《美國百年排華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