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华工海外谋生纪实(组图)【2】
2013年04月19日14:40来源:海外网字号:
清代前期南洋华工
清初已有大批华南沿海居民出国,以去爪哇岛各地的人数为最多。17世纪下半叶,爪哇岛上共有五万名中国人,绝大多数是体力劳动者。1710年,仅巴达维亚市(Batavia,今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即有十万中国人。华工有自由雇工,也有由船户贩来的押身抵债者,名为“新唐”或“新客”(”新客”一词,1683年已在巴达维亚出现)。“新客”在偿债劳动中,对雇主有人身隶属关系。
1740年,荷兰殖民主义者为了消灭华人的经济优势,在巴达维亚曾屠杀华人一万多人。爪哇华工即转往苏门答腊﹑婆罗洲(B rneo,今加里曼丹)和廖内群岛等地。他们或组成带有村社性质的劳动组合“公司”,向当地酋长交纳租税,领地采金,或从事农垦﹑捕鱼﹑放牧﹑种菜﹑种茶﹑伐木﹑造屋﹑造船和筑路等劳动。在西婆罗洲,这样的“公司”共有十八个。著名的如东万律的“兰芳公司”(1777年成立),盛时有华工三四万人。除组织生产外,还按天地会的模式组成自治﹑自卫的集体,名为“兰芳大总制”,公推罗芳伯为“大唐客长”,实行朴素的民主体制。“公司”成员曾发展到三十万人(包括当地居民)。荷兰殖民军曾多次袭击婆罗洲的“公司”,均被击退。1854年,大港等公司先后被荷兰殖民军消灭。1865年,“兰芳公司”亦被荷兰殖民当局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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