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張先生在倫敦格林威治的Sainsbury's超市購買奶粉時,被店員認出其“曾在一周前購買過100罐奶粉”,於是懷疑他非法經營拒絕向其出售商品,張先生被強行趕出該超市。 |
律師:超市有權拒售商品
對於張先生的遭遇,不少人認為超市的拒賣行為是非法的。但英國李貞駒律師行何達偉律師則指出,若超市認為當事人購買商品用來私營,確實有權拒絕銷售任何商品給任何顧客,甚至禁止顧客進入超市。
“不過沒有哪家超市願意這樣做而引來負面影響,特別是種族歧視方面的。”何律師解釋,“如果要証明超市和警方有種族歧視,必須証明他們在同等情況下對待其他顧客時,是採用不同方法和態度。否則,則不構成種族歧視。”
“如果超市認為張先生就是出現在監控錄像中的人,則有權利拒絕銷售,但是態度應該禮貌。”何律師補充說。(侯清源余梁意。)
華人維權小貼士
張先生遭遇的問題對於華人來說並不陌生,遇到與英國商家的類似糾紛,應該如何應對,保護自己的權益,何律師給出以下建議:
一般情況,如果顧客認為被超市或商家歧視,應該記錄下整個事件証據,包括地址、雙方的說話內容、整件事詳細情況以及事發時間等。在超市要求離開時應該離開,然后進行投訴。
一般來說,如果商家總部願意書面道歉,顧客可在下次去當事分店消費時攜帶該書面証明。但並沒有合法權利要求當事店員或負責人道歉,除非你以個人名義起訴該負責人種族歧視。
若對當事方解釋不滿,可對當事商家和警察投訴,如果不能達到滿意的回應,可以對兩方都提起訴訟。消費者還可以向貿易標准局(Trading Standard Office)投訴,TSO將會詢問雙方証據,並且要求超市給出結論。
如果顧客投訴的原因是警察在事發的行為態度惡劣或有種族歧視,則警方必須回應。若不回應,當事人應該向警察局的投訴部門投訴警察對案件的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