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7 13:10:00|来源:新京报|字号:
APEC运作机制
APEC共有5个层次的运作机制,分别是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
1、领导人非正式会议:APEC层次最高的会议,自1993年以来共举办21次。第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第九次会议于2001年在我国上海召开
2、部长级会议:
(1)双部长会议每年在领导人会议前举行一次
(2)专业部长会议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包括贸易部长会、财长会、中小企业部长会、能源部长会、海洋部长会、矿业部长会、电信部长会、旅游部长会等
3、高官会:
(1)人员:高官会是APEC的核心机制,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由各成员指定的高官(一般为副部级或司局级官员)组成
(2)职责:主要任务是执行领导人和部长会议宣言,审议各委员会、工作组和秘书处的活动,筹备部长级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协调实施会议后续行动等事宜
4、委员会和工作组:
贸易和投资委员会:负责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高官会交办的工作
经济委员会:负责研究本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和问题
经济技术合作高官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经济技术合作
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预算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委员会下设多个工作组、专家小组和分委会等机制,从事专业活动和合作
5、秘书处:
1993年1月在新加坡设立,为APEC各层次的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
秘书处负责人为执行主任,2010年起设固定任期,任期三年
apec 部长级会议 领导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