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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生子游走法律边缘 “定锚婴儿”现象普遍【2】

2013年06月27日13:28来源:中国新闻网字号:

  妇女旅游签证易被拒签

  另一方面,怀孕的妇女,在申请旅游签证时也遇到更加严格的审查。因为美国的旅游签证一般一次给3至6个月,因此多数怀孕的妇女必须在怀孕6至7个月左右进入美国,这样分娩后做完月子再搭机回去,母子都比较安全。但是怀孕6个月以上身形就已经比较明显了,会引起签证官的注意,对孕妇的旅行意图表示怀疑。尤其是已经来美分娩过的妇女,再次申请签证,就有被拒绝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上次是持旅游签证来美分娩,故签证官认为该孕妇有说谎的前由,因此拒签。

  孕妇来美产子不宜隐瞒动机

  按照美国法律,孕妇来美生产并不违法,很多人对被美国使馆拒签和被美国海关拒绝入境表示不解。其实美国使馆签证官和美国海关的处理办法,并不是基于孕妇来美签证是否违法,而多数是针对该孕妇隐瞒自己到美国的真正动机,换句话说就是对签证官和海关说谎。这里的问题是,既然来美生产不违法,为什么孕妇不说明自己的真实意图?几乎所有的孕妇都不会主动说明自己来美生产的真实动机,由此可见,孕妇们对这种行为有很大顾虑,自认为不妥,因此出现对签证官和海关人员说谎的现象。

  美国是个法制国家,遵守法律是最基本的要求;美国又是诚信社会,守法的同时也必须做到有诚有信。无论孕妇申请旅游或者商务签证来美生孩子,一旦被签证官或海关官员识破动机,认定撒谎,被拒签或被遣返都会留下不良记录,为日后申请进入美国或在美生活留下隐患。诚信是美国社会生活的通行证,来美生子的孕妇们既想为孩子取得美国国籍,又要为自己未来进入美国铺路,那么采用这种方式就应该三思。(洛杉矶 一娴 作者系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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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邢若宸、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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