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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国商界大亨受审 外逃美国9年后主动归国【2】

2013年04月12日15:11来源:华西都市报字号:

摘要:成都《华西都市报》报道,1992年,宋如华停薪留职,与另外两位同事“下海”创立了“托普”公司。依靠做电子显示屏,他淘得第一桶金。此后,宋如华搞软件园借壳上市,公司迅速发展,宋如华个人还入围福布斯富豪榜。

  检方指控 涉嫌挪用资金及合同诈骗

  与前日(10日)庭审长达4个小时不同的是,11日的庭审仅仅持续了一个小时。

  对于检方指控宋如华涉嫌挪用资金罪和合同诈骗罪,宋如华再次当庭表示,指控与事实有重大出入。

  检方在首日的庭审现场称,2000年6月,宋如华与杨宇、鲁安利等8人,以各自名义作为股东,设立浙江普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但均不出资。宋如华在未得到托普集团董事局和托普软件同意的情况下,挪用托普软件1亿元作为8名股东的注册资本金,其中,宋如华占该公司股份64%;当年8月,宋如华再次从托普软件挪用1.86亿元至浙江普华账户,宋如华个人持有该公司股份比例增长至88%。之后浙江普华将上述款项以从事投资活动及往来款名义在托普集团、浙江托普公司等单位之间转款。

  此外,检方还认为宋如华涉嫌合同诈骗罪。公诉人在庭上称,2003年11月,宋如华召集虞新友、夏育新、杨伟德、向波等5人,以虚构浙江普华与托普西北软件园(咸阳)有限公司和托普东北软件园(鞍山)有限公司的货物买卖关系,制作虚假合同和交货单,并通过向法院民事诉讼的方式将两公司在成都市商业银行共计6171.3765万余元的存款划转至浙江普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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