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然而美国却曾在长时间里,单单对华人移民关闭了大门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一个华人进入投票室。他面带微笑,神态和蔼。他出示一张选票并把它交给了监票员,态度不温不火然而又十分坚决。监票员的名字叫查尔斯·高夫,震惊和愤怒使他一下子讲不出话来。他向四周扫视一下,指望会有人向这个华人扔石块。但是附近并没有地痞流氓的影子。查尔斯不得已,只好自己来应付。
他怒喊:‘我要查一查你的投票资格。’这个华人礼貌地摘下了他的帽子,耐心地回答所有的问题。然后他举起了他的手,像白人一样作了宣誓。令人自豪的盎格鲁-萨克森文明,就这样被这个小眼睛的人一抬手就毁了。他的折叠好的选票被送进了投票箱。一切都完了,一个华人已经投了票。”这是1876年《纽约时报》一篇报道中的文字,它的标题是:《一场政治地震在加州已经发生》。
这段文字记载了一位旧金山华人,在美国大选中投下第一张选票的情形。然而这里要提出的不是这第一张华人选票,而是整个美国对此的惊诧,以及背后反映出的美国对华人的排斥与歧视。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来自不同国家的移民构成了这个国家的主体。然而,美国却曾在长达60年的时间里,单单对华人移民关闭了大门;19世纪60年代美国南北战争之后,黑人奴隶获得解放并取得了政治权力,而华人却还被排斥在美国国家生活之外。
加州议会1879年通过的该州新宪法,赤裸裸地印着反对华人的条款:加州任何公司不得雇用华人;在公共工程中不得雇用华人;中国出生的人不得在加州拥有和继承土地;华人将永远不能在加州行使选民权利。
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美国史上第一个排华法案,这是美国唯一明确指定某个种族不得入籍的法案,华人被剥夺了归化入籍的权利。此后,一连串排华法案被通过,华人在美国的发展受到极大阻碍。
美国为何排斥华人?文化差异和种族偏见可能是最主要的原因。19世纪加州最高法院的一个判决书上有这样一段话,充分说明了美国主流社会对华人的看法:“华人在这个州是一群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除非在需要时,他们不会承认任何州的法律。他们带来了偏见和族群间的仇杀,而且不顾法律的约束公然进行械斗。他们的说谎癖是众所周知的。他们已经被历史证明是低等的民族,因为他们不能把文明和知识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然而,排斥华人的做法,是跟美国国父们所倡导的人权思想和被美国人奉为圭臬的宪法相背离的,因此从制度上排华不可能长期存在下去。1898年,美国最高法院在一项判决中宣布,在美国出生的华人是生而具有的美国公民。从那以后,尽管美国政府极力执行排华法案,美国“土生华人”公民的数量,却年年都在增长。
1943年12月17日,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正式签署马格努森法案(Magnuson Act),持续60年的排华法案终告结束。罗斯福在给国会的信中直言:“这个法案对赢得目前战争,和建立可靠和平,有着重要意义。”他还说:“它(中国)也同样地需要建立人民意志和对西方的信心。我们应该帮助中国人民建立这样信心,这是我们欠他们的。”
从此以后,在美国制度性排华已经不见踪影。然而,百年排华历史终究不能轻易抹去,不公正待遇留下的阴影仍然深深地烙在美国华人身上。
历史上的排华运动,迫使华人从主流社会撤退到他们自己的社会圈子里,这导致华人社区的隔离和孤立。此外,百年排华也使华人的侨民意识始终挥之不去。很长时间,华人只能通过“门上的漏缝”或者“正当欺骗”进入美国。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移民必然避免参与社会公共活动,经过历史的沉淀,这也成了美国华人性格中的一部分。
一个华人1986年描绘他祖母的公民身份时这样说道:“我的祖母住在西弗吉尼亚州。她关于自己的故事在居住地、时间和名字上经常变换。尽管她在美国已经住了60年,她好像还在害怕被遣返”。(本文资料取自张庆松博士著《美国百年排华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