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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3日09:42|來源:僑報網|字號:
王國強 時任:遼寧鳳城市委書記
時間:2012年4月24日 方式:與妻來美國,網傳攜款2億
結果:到美后再無消息
技術+制度預防 探究全方位圍堵
對於公務人員、官員的出境,中國早有相關規定,包括處級以上官員要審批並備案等。近年來,對公職人員出境的管理更加嚴格。
1.“裸官”禁任正職
去年1月,廣東省委出台《關於加強市縣領導班子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規定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原則上不得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敏感崗位的領導職務。今年3月,寧波市委組織部公布了“后備干部公選征求意見”,其中明確提出“有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或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不受理報考。——上海《東方早報》
2.銀行、房產納入監督平台
今年“兩會”上,有政協委員提出建立“公職人員名單管理”體系,建議把官員及家屬、利益關聯人在銀行、証券、房地產等行業的信息納入監督平台。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林?認為,公職人員出逃時,往往會把財產轉移境外。這樣的大批資金流動,銀行應該引起注意並向有關單位匯報。“銀行應該成為反腐敗的生力軍”。——北京《新京報》
3.官員出逃 責任倒查
有學者指出,對於官員提拔乃至失蹤官員,幾乎沒有責任倒查機制。“沒聽說有部門因官員出逃而受到處分。”不能做到“守土有責”,也是致使官員失蹤(外逃)問題的弊病之一。近幾年,“官跑跑”現象並不少見,這很大程度上跟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監管責任不到位有關。關住“官跑跑”,監管關口前移是關鍵。——北京《法制日報》
(責編:邢若宸、俊馳)
藍某,馮某,警方,強奸少女,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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