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注冊|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創投吉林南粵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IP電視華商滾動
海外網>>華人

旅西華人報警稱遇家庭暴力 丈夫居留被廢無奈回國【2】

2013年04月19日08:31來源:西班牙歐浪網字號:

摘要:近日,馬德裡有一華人女僑胞,因與丈夫吵架慪氣,想懲罰丈夫,一氣之下報警,聲稱自己受到了丈夫的毒打,最終導致丈夫敗訴,居留被廢,不得已黯然回國。

  李先生被判刑2年整,但根據西班牙法律規定,2年或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必服獄,超過2年的有期徒刑,則必須服獄,所以李先生有幸逃過了牢獄之災。但除了2年的有期徒刑之外,法院下達了一張人身限制令,在未來的兩年內,李先生將不得接近廖女士所在的區域的500米的范圍內。更加糟糕的是,李先生的居留被廢,由於家庭暴力罪算是重罪,即使申訴,效果也不大,李先生就這樣失去了在西班牙的合法身份,不得已踏上了回國的飛機。

  據法院的翻譯告訴記者,其實在華人女性中,不少人都曾經或正在遭遇家庭暴力,也有一部分人選擇了報警。但是,在報警之后,華人妻子往往會心軟,不忍心讓丈夫坐牢,在上庭之前,找律師提出撤訴的要求,可是家庭暴力案件以其自身的特殊性,是不允許撤訴的,即使受害者不願控告施暴人,警察和檢控官也會對施暴人提出起訴。家庭暴力案件,一旦報了警,就是踏上了一條不歸路,無法回頭,也無法終止。而且,西班牙法律是保護婦女的,哪怕原告沒有絲毫証據証明被告真的使用了家庭暴力,隻要依靠原告的証詞,就可定刑,且量刑非常之重,2年有期徒刑、為期兩年的人身險指令是基本的,如果被告是外國人,將被剝奪合法居住權。

分享到:0(責編:邢若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