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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中國留學生家長訴南加大案遭法庭駁回

2013年02月16日13:10    來源:僑報    夏嘉    字號:

海外網2月16日電 據美國僑報網報道,中國留學生家長狀告南加州大學一案15日在洛杉磯高等法院再次開庭,法官駁回了受害人瞿銘、吳穎的家長對南加州大學的訴訟,並稱案件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

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約翰遜(Michael Johnson)同意南加大律師的看法,他認為這起民事訴訟案件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並認為瞿銘、吳穎兩名中國留學生被殺與南加大網站上的陳述沒有關系。

南加大的律師之一哈伯爾(Ross Halper)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這對於南加大是一個勝利。盡管案件本身非常讓人難過,但這並不是南加大造成的,而且很顯然法官也同意。他說,法官今天的態度非常明確,上次開庭,法官駁回了兩名受害人家長的訴訟,但之后給了原告機會,讓他們重新修改了訴狀。然而,法官今天完全駁回了訴訟,並且表示原告不能再重新向法庭提訴訟。

根據原告的訴狀,南加大的網站稱,南加大是美國最安全的大學之一,而且擁有最全面、最有保護性的安全措施。然而,南加大並沒有在兩名中國留學生被害的地點安排巡邏,而且校園實際上是在一個高犯罪區域。

根據南加大提供的法庭文件,受害人家長並沒有向法庭展示這些聲明是如何造成的誤導。家長的法律推論並不合理。法庭文件稱:“把整個案件回歸到最核心元素,原告的訴訟只是想要南加大在財政上對第三方的罪犯行為所造成損失負責,而第三方的犯罪行為是和南加大無關的。”

校方提供的文件稱,按照原告的邏輯,南加大應該對所有與安全相關和罪案相關的損失負責,就是說,如果沒有學校的錯誤和誤導性言論,這些學生就不會來到洛杉磯,也不會發生從路邊的汽車盜竊到身份盜竊等一系列的案件。

紐曼說,他在法庭上將這宗案件與煙草公司的案例相比較,因為他認為盡管並非南加大直接造成了學生身亡,但是南加大是有責任的,就像煙草公司做煙草廣告,並非造成抽煙者患癌症死亡,但是他們明知道尼古丁對人體有害卻仍然在做銷售宣傳,這其實是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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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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