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杜絕有移民專程回到加拿大申請換領楓葉卡后便返回原居地,加拿大大移民部在本月中旬修改楓葉卡寄送辦法。 |
海外網1月30日電 據加拿大《明報》報道,為杜絕有移民專程回到加拿大申請換領楓葉卡后便返回原居地,隻留下移民顧問、律師或親友等第三者在加拿大的地址,由他們代收楓葉卡后,再寄到海外的違規行徑,加拿大移民部在本月中旬修改楓葉卡寄送辦法,除了新抵埠的移民,仍可留下第三者地址,請人代收卡外﹔到期換領楓葉卡的申請者,按新規定不能再要求將楓葉卡郵寄給第三者代收,包括顧問、律師或親友,均不能再代收。
一些要求移民部郵寄楓葉卡到第三者地址的申請人,將會在最近陸續收到通知,告知郵寄規定已經改變,楓葉卡不會再寄到第三者的地址,申請人如果無法在期限內,提供屬於自己在加拿大的居住地址,將視同“放棄申請”(consider application as abandoned),申請人必須重新付費,重提申請。
移民部在公布中指出,從去年5月開始,大多數的楓葉卡,包括新卡或到期換卡、遺失換領的楓葉卡,均改以郵寄方式,直接寄卡給申請人,申請人毋須親到移民部在各地的辦公室領取。
但移民部后來發現,改成郵寄楓葉卡后,有些申請人干脆請人代收,完成申請后即離開加拿大,並請代收者郵寄楓葉卡到海外給他們。移民部認為,一旦楓葉卡被郵寄到海外,便違反了《移民法》第55條,有關楓葉卡隻應在加拿大境內發出的規定。因此有需要檢討郵寄辦法,以杜絕違法情況發生。
移民部在1月14日公布有關修改楓葉卡郵寄辦法的491號作業公告(Operational Bulletin-491)指出,對於剛抵埠的移民,移民部仍會繼續郵寄第一張楓葉卡到其代辦或親友在加拿大的地址,因移民部了解到剛抵埠的移民,多數還未有正式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