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歷新年將至,常有華人旅客攜帶太多現金入關卻未按規定申報,導致現金被截獲扣留。 |
農歷新年將至,常有華人旅客攜帶太多現金入關卻未按規定申報,導致現金被截獲扣留,海關官員特別關注帶大筆現金的華人,仔細查行李。
(美國《世界日報》取自網絡)
海外網1月22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農歷新年將至,不少華人從祖籍國返美除了帶回家鄉土產,身上還會多帶點現金。近日僑界頻傳,華人旅客多帶現金進美國海關,因沒有按規定申報而現金遭海關扣留的案件增加。
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官員透露,近日有位來自中國的華人男子,在洛杉磯國際機場(LAX)入關時,被官員查出錢包、口袋、行李箱夾層等多處夾帶現金,共超過17萬美元,都是百元大鈔。
由於該男子沒有按規定申報所帶現金,且分藏多處,引起官員懷疑動機,經詢問,該男子表示,帶這筆錢主要是想買房子,並出示証明表示,這筆錢確屬他本人所有,最后官員允許他繳交超額現金未報罰款后,帶著這17萬元離開。
另一位中國旅客張先生,日前帶4萬美元在LAX入關,也因沒有按規定在海關申報單上注明隨身攜帶現金金額,被CBP官員當場扣留3萬美元。
張先生在美期間,因行程緊湊,沒時間處理索回被扣款,回中國后,因已拖太久,隻好委托律師處理。幸好張先生有証據証明這筆錢來源合法,也能合理解釋這筆錢的用途,最后圓滿解決,CBP在律師交涉下,同意把錢還給張先生。
張先生委任律師梁勇,有多次為客人向CBP索回被扣現金的經驗。他指出,美國政府對持現金進出美國有嚴格明確規定,逾1萬元一定要申報,但華人因對相關規定缺乏認知,經常在美國海關入境時未依法申報,導致所攜帶的現金被扣留。
據CBP統計,外籍人士中,中國公民是攜帶現金未申報被扣最多者。CBP官員並指出,美國公民中攜帶現金未報而被扣者也以華裔最多。
美國法律規定,旅客攜帶現金進出美國沒有限制,但如超過1萬元現金,包括旅行支票,須在入關時以FinCEN105表格向美國海關申報,否則會面臨輕則罰款、重則現金被沒收。
律師周正烜也代客戶處理過向海關索回被扣現金的案件,他指出,很多華人誤以為帶支票、匯票這些“有記錄”的貨幣才申報,帶現金就可不報﹔或以為申報就會被扣稅,所以故意不報,這些觀念都不對。
他表示,“帶現金入關,誠實申報是上策,隱瞞隻會得不償失。”
梁勇律師表示,中國現在民生富裕,很多旅客來美想多買點名牌、奢侈品回國,加上中國人的文化是喜歡用現金,如果是為了買名牌,身上帶超過1萬美元其實也沒什麼,但美國政府對跨國洗錢非常敏感,旅客還是應多了解現金報關規定。
如果不幸現金被扣留,CBP會簽發扣留收據給當事人,梁勇說,如果是外籍人士,有權利在出境時憑收據索回﹔如果是本國人士,可按行政程序向CBP辦公室交涉。但切記不要拖太久,否則程序會變得很復雜。(曾多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