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口述实录:“末代皇后婉容”背后的故事

2016-05-31 08:58:11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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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美国三板斧砸我没声了

  到美国前,我与王姬发誓,我们好莱坞见!没想到,到美国后,一进课堂,我就晕了,老师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懂!教授以为刚开始都得有个过程,没想到,两个月过去了,我还是听不懂,我们系主任认为被我骗了!上表演课,他们特别喜欢我的表演,但是,我不会交流,只会说“I feel good,I feel very good!”好几次从教室里出来,我冲进厕所大哭。我的同学们都挺好的,一个劲安慰我,说:“你不会说,那就写出来吧。”可我也不会写!我成了一个聋哑人!!

  那时我回想起出国前男朋友跟我说的:“多学英语,有多少英文就能做多少事,哪怕多记几个单词都好。”可当时我听不进去,还跟他说:“我是演员,模仿能力强,再凭我聪明劲,到了美国,没几天,英文就‘叽里呱啦’了!趁我还在国内,还是多拍几部戏,多演几场戏吧。” 现实是残酷的,3个月后,学校取消了原来提供给我的生活费,我跌到了谷底。

  访问学者是可以上英文课的,于是,我去上ESL班了。刚进班时,写作老师发愁了,Lisa(我的英文名)什么都不会,到时怎么毕业啊?而结果是学期结束时,我的成绩排在全班第二名。我们中国人就是能吃苦!从学英语的过程中我发现,责任、用功比聪明重要多了。

  1991年美国移民法作出调整,艺术类杰出人才可获得绿卡身份。我的先生(到美国后,我和男友结婚了)对这个信息做出了最快的反应,让我申请杰出人才移民。我的申请非常顺利,4个月就批准了,我是全美艺术杰出人才第二个拿到绿卡身份的,编号的NO.2,这要归功于我先生,所有材料都是他帮我准备、翻译的。

  杰出人才需要美国本土知名专家的推荐信,当时我想到《推销员之死》的剧作者、美国著名剧作家阿瑟·米勒。1982年,米勒应北京人艺邀请,到人艺导演他的作品《推销员之死》 。1983年5月7日,该剧在首都剧场首演,第一轮演出持续到8月18日,共演出50多场,并出现了场场爆满的演出盛况,影响巨大。由于米勒到过中国,他知道梅花奖是怎么一回事,因此,我决定试一试。我先生起草了一封推荐信,给米勒寄去。很快,米勒就签字寄回来了,我们欣喜若狂!特别有意思的是,当我把这些材料展现在移民官面前时,移民官看到了米勒的亲笔签名信,他认为我是成就巨大的人,在面试时竟让我给他签名,哈哈,一切都乱套了!

  有了身份后,我还打算继续读书,但因发现怀孕了,读书计划就搁浅了。大女儿出生后,由于先生还在攻读博士学位,家中经济紧张,于是,我到离学校不远的一家餐厅打工,做Waitress。我觉得我的适应能力还是挺强的,不管面对什么困难,我都能乐观地对待,找到安慰与快乐。

  餐厅里的Waiter和Waitress都是俄亥俄大学的学生,我想着去餐馆打工,一可以减肥,二可以练英文。刚开始上工时,我见到客人唯一的想法就是“少点点呀”,因为我听不太懂。我只能跟客人说,我英文不好,你说慢一点。那些客人可真好,他们说:“英文不好没关系,只要你面带微笑服务就行了。”就这样,从刚开始讲一句英文我就想跑,一年后,我成了餐厅的领班,可以训练“老美”新手。

  我工作的餐馆是当地很有名的一家泰国餐,平时一个人要顾3-4桌,到了周末更忙,进进出出大家都是一溜小跑。有一天,先生和一个朋友来餐厅吃饭,看我这么忙碌,他特别心疼,于是,他就下决心,毕业后,自己创业,不让我这么辛苦。

  ● 转行开公司

  被客户告上法庭

  我先生对商机有天生的敏感,博士毕业后,他决定自己开公司,我就跟着上了“贼船”。我们的生意从贸易、来料加工开始,一步步做大,现在我是公司的运营总监。回想起20多年来走过的路,也是充满艰辛。其中最难忘的是公司转型从贸易到汽车原配件生产(OEM)后不久,我们被客户告上法庭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们为位于俄亥俄州的一家GM、Ford汽车配件的工厂供货,我们把接来的图纸,样品,订单在中国找工厂定制,而后,中国的工厂直接把货发到我们客户手中。有一次,我们的客户欠了我们几十万,多次催促,对方都不付款,欠款太多了,还挑一些小毛病来扣货款……无奈中,我们只好警告他,再不付款,我们就断货……客户一听我们要断货,马上急了,因为那是给GM供应的汽车配件,GM的流水线是不能停的。于是恶人先告状,将我们告上法庭。

  我接到法庭传票那天我先生刚好去了中国,我一看法庭把我公司的运作都冻结了,而且后天就开庭!等我先生回来是来不及了,到时上不了庭,藐视法庭罪可大了,于是,我马上去找律师。经一位纽约的律师介绍,我在俄亥俄州找到了一家律师楼,据说那是当地最好的律师楼,律师费每小时600美元。记得第一星期我们就花了7万美元的律师费。

  贵是很贵,但我已经走投无路了,只能先这么着。律师楼接案后,马上向法庭陈情,说因为业主在中国,无法后天到庭,可否暂缓上庭。这燃眉之急算是解了,一周后,我先生回来了,我们去了当地,换了个每小时150美元的小律师楼。

  为了这个官司,我们收集了很多材料,最后给律师提供的材料整整一个箱子,现在我还留着这些材料。最后,他们主动和解,满足我们的诉求。官司和解之后,我们跟这个客户还合作了几年。后来,我们才知道,很多时候在美国打官司是很平常的事,生意场上,常常用打官司作为缓解矛盾,寻找重新合作的一种手段。

责编:吕文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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