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7 13:18:59|来源:新华网|字号:
2010年1月,通化东马公告称,2002年4月29日,吉林省公安厅对通化金马原董事长闫永明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进行立案侦查。2007年11月份,澳大利亚警方根据吉林省公安厅提供的证据材料,将闫永明转移到澳大利亚的赃款283.345857万美元返还中国。2009年12月31日,吉林省公安厅、财政厅将该笔侵占款及利息汇入通化金马,总金额为284.18897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36.17万元)。
通化金马称,三利化工尚欠通化金马5000余万元人民币。闫永明拥有三利化工96%股份,为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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