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员受贿400余万 这钱谁给的?干嘛了?

2015-03-24 13:38:16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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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制度反腐时机是否已成熟?

  崔海容:2000年秋,我到香港考察学习,廉政公署两个工作人员给我们解答问题,他们对腐败的防和治都很自信,说到利益冲突时。我就假设案例进行提问:如果我是某个大学的校长,我的弟弟到我所掌管的学校当老师,产生了我所握有的公益权与私权间的利益冲突。但如果我的同学在另所大学任校长,为了规避利益冲突,我把弟弟放到他的大学里,而同学的妹妹进我的大学当老师。类似问题,廉政公署是如何处治的?

  两个年轻人略作思考,告诉我,香港除利益冲突法规,还有官员诚信处罚体制。如果你利用公权力实施利益交换,规避了法律追责,你就是个没有诚信的人,没有诚信的人就要卷铺盖卷走人,而且任何一个私营或公益性实体都不会用你,因为你的诚信出了问题。我们现在带有基础性的两者建制,都需要加强。

  南都:制定利益冲突法,这个建议你提了多年,为什么这么坚持?

  崔海容:现在讲两双白手套,公职人员利用亲属或海外关系,通过股权投资、资产转让及证券资本市场等把赃款洗得干干净净。周永康等一些腐败案件都有此类公私权力冲突的特点。这说明我们在治理腐败的法规制度建设上,还存在跟进不够、供给不足的缺陷。比如“职务影响力犯罪”,什么是影响力?上述案例,他们还用打电话写条子吗?

  一个公职人员,你的配偶、孩子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这些都涉及利益冲突。立法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建立起任职回避、财产申报、资产处理、离职后行为限制、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的权力笼子,在公权和私权间竖起一道防火墙。

  现在已经有很多禁止性规定,过去30多年,110余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涉及防止利益冲突内容,中央和国家机关涉及防止利益冲突的规范性文件也有200多个,但刚性罚则和执行力不够,亟待从国家层面实施立法,实现其法治尊严。

责编:王越

  •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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