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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10年涨两倍多 地区之间差距大为缩小

2015-03-24 08:23:58|来源:人民日报|字号:

摘要:自2004年制定实施《最低工资规定》至今,最低工资标准10年间上调2倍以上,在地区之间的差距大为缩小,跑赢了CPI。分地方看,过去10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年均增幅最快的吉林省、陕西省,其登记失业率反而连续多年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增长并不算快

  那么,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高是低?

  劳动工资研究所将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居民低保水平进行了对比。居民低保定位为保障个人最低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标准除了保障劳动者个人外,还须保障其赡养人口。比较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低保标准乘以就业人口负担系数,2013年31个省会城市中有20个省会城市在2倍以上,最低也达到1.35倍。这从一个侧面证明,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保障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最低水平基本生活。

  最低工资标准也达到了保障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的水平。城镇居民消费支出,通常认定为“基本”的,主要有食品、衣着、居住、交通通信4项。各地最低收入户基本生活支出乘以就业人口负担系数、再加上个人社保缴费最低额,将其与最低工资比较,2013年25个地区10%最低收入户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支出之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

  不过,最低工资标准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增长得并不算快。总体上看,10年间最低工资占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有所下降。考察31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占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从2004年的34%左右下降到2013年的30.5%左右,最高占比从2004年的50%左右下降到2013年的41%左右。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刘学民表示,由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参照的主要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不好通过国际比较判定占比是否合适。但是,相对比例的持续下降,至少说明最低工资标准待遇受益人群没有能够与在岗职工等群体实现同步增长。

  增幅最快的省份,登记失业率反而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课题报告认为,目前没有数据证明,过去10年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就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与新增就业人数比较,2012年、2013年,经济增长放缓,而就业新增人数有所提高,主要原因之一是经济增长总量中就业弹性较高的劳动密集型经济、产业结构中就业弹性较高的第三产业比重上升。而这一时期,最低工资标准上升也比较快。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于就业,包括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就业,没有太多负面影响。

  与登记失业率比较,近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快速增长,并没有带来登记失业率的显著变化。2004—2013年,最低工资调整频率较快、调整幅度较大,但与此同时,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稳定在4.0%—4.3%之间。分地方看,过去10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年均增幅最快的吉林省、陕西省,其登记失业率反而连续多年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刘学民表示,经过分析比较,2004年以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节奏和增幅逐步加快,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影响,也有政府部门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近两年企业劳动力成本压力增大,有人认为是最低工资提高过快导致。刘学民介绍说,中国当前最低工资水平整体在适度区间内,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有影响,但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都很有限。他强调,大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在岗职工相比较表明,过去10年最低工资标准实现了较快增长,低收入工薪劳动者共享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但最低工资仍有相当大的提高空间。不过,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频率和调整幅度要更加审慎考量,在提高劳动者待遇的同时,通过出台配套措施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记者 白天亮

(责编:许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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