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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议员提议取消“出生公民权” 赴美生子该降温了

2015-03-23 09:42:47|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字号:

  最近,美国联邦执法机构大规模扫荡“月子中心”后,有议员提出法案,重新解释“出生公民权”以遏制“生育旅游”。赴美生子、“月子中心”等问题再次引起美国各界热议。在美华人是如何看待的呢?本报连线了几位常年在美工作生活的侨胞。

  孕妇旅游访美,合法吗?

  “出生公民权”于1868年作为第14修正案被写入美国《宪法》。其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因为“出生公民权”的吸引,再加上身为美国公民的孩子成年后可以帮助父母申请移民,享受美国的各种福利待遇,“赴美生子”已经逐渐成为颇受人关注的现象。

  “孕妇旅游访美是不违法的。”美国洛杉矶的华人律师、法学教授郝琦说,“国内很多人有误解,以为这是非法的。实际上,真正违法的是欺骗美国政府,申请签证的目的和实际目的不符就属于欺骗。申请签证的时候,签证官有责任评估你的目的是什么。入关时,美国海关会再次评估你来美的真正目的。美国签证官和海关官员具有100%的决定权,只要他认为你没有撒谎,没有给美国造成负担,通常不会拒签或者拒绝你入关。我的办案经验显示,如果孕妇挺着大肚子明显地是来生孩子,却说来旅游,就有不诚实嫌疑。进关时可能只被允许在美国停留一两周,甚至不允许进关。”

  “如果访美目的是生孩子获得美国公民权,严格说是不符合旅游签证定义的。在申请旅游签证时隐瞒了这一主要目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尽管目前相关检查还不多见,但是这种旅游产子确实具有日益增大的法律风险。”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教授李斧博士说。

(责编:吕文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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