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8 08:23:51|来源:半岛晨报|字号:
1954年,其酒瓶背标上的广告语写着“解放前曾在巴拿马赛会评为世界名酒第二位”,这显然不是金奖。
1982年,茅台酒背标文字改称“贵州茅台酒为中国八大名酒之一,早已享誉国际,曾于公元1915年在巴拿马赛会评为世界名酒第二位”。
1984年,其背标文字变成“一九一五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荣获奖章、奖状。……历届全国评酒会均被评为国家名酒,荣获国家金质奖章”。仍然没有“巴拿马金奖”的表述。
继续沿用二十年后,在2003年的新版背标上,出现了“茅台酒文化悠久,是中华文化酒的典型代表,1915年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后,多次获得国际金奖,蝉联历届中国名酒称号”的说法。这一提法沿用至今。
为何关于获奖的说法前后不一?既然不单有奖章,还有奖状,那么奖状在何处,为何茅台酒厂从未示人?在“中国酒文化城”内陈列的1960年茅台酒厂内部资料《贵州茅台酒整理总结报告》中,记者也发现,“金奖”并无体现:其第一章“前言”中称,茅台酒“深受我国人民的喜爱,曾在1915年巴拿马赛会上评为名酒,荣获奖章和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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