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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理财模式受青睐 法律保护力度够吗?

2015-01-23 15:51:45|来源:光明网|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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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是近年来我国兴起的一种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形式。其通过专业的第三方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将有闲置资金的投资者和有资金需求的借贷者进行牵线搭桥,促成双方的借贷交易。直至目前,P2P已为许许多多有资金需求但因各种原因无法在银行获得贷款的个人和中小企业达成了借款需求,解决了他们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为有闲置资金的人提供了一条投资理财新模式。那么这种理财模式在法律上的地位如何?记者联系了互联网金融资深从业企业“青岛钱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吧”进行采访,为广大投资者深度解刨我国法律对P2P模式的法律保障。

P2P模式下的借贷关系有何法律依据?

钱吧CEO臧建民表示,P2P是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借贷咨询和管理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并促成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这种模式,平台是作为居间中介的服务平台,由于借贷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经共同协商,自愿签订借款合同,因此该借贷关系的性质属于民间借贷。在法律上是具有完全合法地位,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通过我国《民法》、《合同法》可以看到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依照上述法律可知,由P2P促成的借贷关系是有法律依据的。一旦违约出借人可执合同起诉借款人,并获得所得金额。

“但不是所有的民间借贷都受法律保护的。”钱吧CEO臧建民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看到:《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的部分利息不予保护。

“目前行业内利率跨度较大,投资者进行投资时往往会被超高的年化利率所吸引,但如果超出银行4倍利率将不受法律所保护。”臧总指出,多数投资者熟悉平台投资流程及投资收益,在超高的年化收益下投资者往往忽略了平台年化利率数值的多少在法律保护范围内,一旦发生坏账超出部门将不受法律保护尴尬问题。

(责编: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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