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6 10:10:12|来源:新京报|字号:
冯志明被约束带反绑双手、戴上黑色头套后被带离,当时,房间内有公安厅纪委及检察院工作人员约10人。期间,冯志明与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生短暂争执。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外公布是因为,涉嫌职务犯罪。并未提及其主办的呼格吉勒图错案。
“呼格案”发生时,冯志明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副局长,是“呼格案”专案组组长。他被带走调查,被外界解读为“呼格案”启动追责程序后,第一个被调查的责任人。
一位熟识冯志明的内蒙古政法系统老干部称,“‘呼格案’是错案,作为专案组长,他至少应该负领导责任。”上述官员透露,在内蒙古政法系统,对该案追责的声音存在已久。
“在呼市政法系统,针对冯志明经济问题的举报早已有之。他此次被查,既是‘呼格案’追责的一部分,又查其经济问题。”内蒙古政法系统多位干部透露。
案件定性“强奸杀人”
知情人称,“4·9女尸案”中,冯志明等领导定下“强奸杀人”的案件性质,“他起到分管领导的作用”
就在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的三天前,去年12月12日上午,冯志明还组织召开了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工作联席会议。
呼市一位干警介绍,冯志明被带走调查后,很多人认为,“呼格案”是错案,冯志明应该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但也不能像网络上说的要对冯千刀万剐。网上很多表达对冯有些妖魔化。”
内蒙古政法系统一位详细看过“4·9女尸案”卷宗的官员说,冯志明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公安卷宗中一线破案人员的名单里。
“他那时作为新城区分局领导,不可能出现在一线。”上述官员说,“但公安机关内对案件研究时,他如何表态,是否签字,还不清楚,这部分内容不包含在卷宗中。”
1996年,当地媒体《“四·九”女尸案侦破记》报道中,曾提到冯志明在破案中的作为:“冯志明副局长观察了现场……他和报案人简单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冯副局长、刘旭队长、卡腾教导员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那两个男报案人(其一为呼格吉勒图),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
一位呼市干警说,内蒙古政法系统普遍认为该报道有夸大成分、文学色彩。
但一位熟知案情的老干警称,冯志明确实主观认定呼格吉勒图是凶手,“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现场勘察不仔细。”
另一位老干警说,“4·9女尸案”呼格报案后,“强奸杀人”的案件性质是冯志明等领导定的,在对呼格吉勒图刑拘等环节中,冯志明也签了字。“他起到分管领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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