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6 17:18:00|来源:海外网|字号:
9月19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忠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朱耀垠等民政部及相关司局领导在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刘平波、市委副书记戴北方、市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张恒春、市光明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乔宏彬,市民政局副局长余智晟、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凌冲等领导的陪同下出席了第三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之“社区基金会助推社会治理创新”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慈善联合会、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支持,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办,深圳市慈善会、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深圳市社区建设与区划促进会承办。研讨会探讨了社区基金会在社会治理中的创新作用、运作机制和发展方向,为社区基金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据悉,2014年深圳开展了首批9家社区基金会的试点,开启了我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新探索。社区基金会,是指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登记,利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为本社区公益慈善事业提供资金资助的非营利性法人。它是按照“来自于社区,用之于社区”慈善新理念创新发展的一种新型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目的是让慈善资源更多地服务本土,让捐赠人自主决定善款的使用,让社区居民切身感受慈善的存在,同时通过这一平台,促进居民参与民主议事和社区治理,使许多社会问题在社区层面以慈善、公益、自治、互助的方式得以解决,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提升社会文明、完善社会治理的一项创新举措。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基金会的培育发展,已将社区基金会试点工作纳入我市2014年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的重点项目,市政府2013年《公共服务白皮书》、《市政府民生实事》和市社工委《2014年社会建设工作要点》中均提出试点培育和发展社区基金会的重要部署。市民政局作为社区基金会的主要牵头单位,将培育发展社区基金会纳入2013-2014年度重点工作以及10项改革举措之一,争取在未来3年内培育50-100个社区基金会,并积极为社区基金会的培育发展提供相关制度保障,出台了《深圳市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工作暂行办法》;委派市慈善会开展全市社区基金会的培育、孵化、规范和监管工作,通过“大手拉小手”的形式,输出大型基金会成熟管理模式,开展人才培育、指导基层实践,设立社区冠名基金建立多层次的社区基金会培育路径;指导市慈善会出台《深圳市慈善会社区冠名基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指导手册》等支持性文件;委托建设银行开展全市社区基金会的资金托管,提供理财增值、财务监管等托管服务,为社区基金会公开透明的运作提供技术支持,从而提升公信力,激发社区公众参与的热情,为社区基金会这一新鲜事物的落地生根、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系统支持。
社区 基金会 在深 举行 铁军 普通 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