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杜绝有移民专程回到加拿大申请换领枫叶卡后便返回原居地,加拿大大移民部在本月中旬修改枫叶卡寄送办法。 |
海外网1月30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为杜绝有移民专程回到加拿大申请换领枫叶卡后便返回原居地,只留下移民顾问、律师或亲友等第三者在加拿大的地址,由他们代收枫叶卡后,再寄到海外的违规行径,加拿大移民部在本月中旬修改枫叶卡寄送办法,除了新抵埠的移民,仍可留下第三者地址,请人代收卡外;到期换领枫叶卡的申请者,按新规定不能再要求将枫叶卡邮寄给第三者代收,包括顾问、律师或亲友,均不能再代收。
一些要求移民部邮寄枫叶卡到第三者地址的申请人,将会在最近陆续收到通知,告知邮寄规定已经改变,枫叶卡不会再寄到第三者的地址,申请人如果无法在期限内,提供属于自己在加拿大的居住地址,将视同“放弃申请”(consider application as abandoned),申请人必须重新付费,重提申请。
移民部在公布中指出,从去年5月开始,大多数的枫叶卡,包括新卡或到期换卡、遗失换领的枫叶卡,均改以邮寄方式,直接寄卡给申请人,申请人毋须亲到移民部在各地的办公室领取。
但移民部后来发现,改成邮寄枫叶卡后,有些申请人干脆请人代收,完成申请后即离开加拿大,并请代收者邮寄枫叶卡到海外给他们。移民部认为,一旦枫叶卡被邮寄到海外,便违反了《移民法》第55条,有关枫叶卡只应在加拿大境内发出的规定。因此有需要检讨邮寄办法,以杜绝违法情况发生。
移民部在1月14日公布有关修改枫叶卡邮寄办法的491号作业公告(Operational Bulletin-491)指出,对于刚抵埠的移民,移民部仍会继续邮寄第一张枫叶卡到其代办或亲友在加拿大的地址,因移民部了解到刚抵埠的移民,多数还未有正式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