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多伦多华人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被控逾5000元刑事诈骗罪1案,12名陪审团成员10月30日讨论了约3小时,一致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对被告的量刑聆讯,将于11月28日举行,而被告要于31日到法院办理继续保释至量刑聆讯的手续。
下月量刑聆讯
唐炜臻于裁决后,认为陪审团的判决不公平,无足够证据去判他罪成。又指他无真正的辩护律师帮他作辩,只获由法院聘请的“法庭之友”律师,故他肯定会对判罪提出上诉。
30日当陪审团裁定被告有罪后,该案检控官麦克唐纳(Gavin MacDonald)即以被告曾与投资者联络,违反了保释限制,同时恐怕被告于量刑聆讯前逃到国外为理由,要求法官判处立即中止被告的保释期,要将被告立即押往监房。
他还召唤了警员到场,准备立即将被告押进监房。他向法官说:“反正估计被告将接到的入狱刑期,至少会有两年!”
检控官麦克唐纳向法官表示,警方提交的证据显示,被告曾于今年8月,通过电邮要求其中1名投资者及证人给他文件,让他为审讯做准备。被告曾于去年10月接触另1名投资者,寻求工作。被告曾于今年6月与2名投资者会面。被告一直向其网站数千名客户发电邮信息,谈论该案的进展,其中有不少是投资者。
由法院聘请的“法庭之友”律师布斯(Peter Boushy)当天代被告作辩护称,该项于2010年4月发出的保释限制只规定,被告不能再向投资者要求注资做交易,或向投资者讨论案件问题。被告接触投资者时也未有做出上述行为,故不属违规。
获保释 禁与投资者接触
他指出,警方未有因被告接触投资者而加控被告违反保释限制的罪名,加上被告已交出其加国护照,不容易逃至国外。再加上被告已收到通知,他将要办理其房子要被强迫出售的事务,故希望法官让被告继续获得保释,至量刑聆讯为止。
主审法官奥玛拉(Alfred O'Marra)说,他接纳被告称,他于保释期间未有向投资者要求注资做交易;或向投资者讨论案件问题。被告在网站向投资者发表言论,也不算与投资者进行讨论,故让他继续获得保释。
然而,法官禁止被告再在网站向投资者发表言论,同时不能与任何投资者接触。
称曾向部分投资者还钱
被告30日于庭外向传媒称,他有向部分投资者还钱,认为陪审团只接纳控方的供词,故认为裁决并不公平。
被告妻子也认为审讯不公平,她指检控官从安省证监会获得她们从基金提款的帐项,但并不提及他们也有从个人户口过帐到基金户口中。
被告的10多岁儿子当天也有到庭支持父亲,他认为其父不是骗子。他指其父亲近数年受控罪困扰,也影响到他享受一般青少年的生活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