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華媒稱以領取低保為由遣返中國人有歧視之嫌
2013年05月02日16:24來源:中新網字號:
摘要:日報新華僑報網1日發表評論表示,日本政府機構對這一決定的解釋模棱兩可,不但沒有考慮到該中國人作為日本“戰爭遺留孤兒”后裔所面臨的實際情況,更有對中國人實施歧視性“雙重標准”的嫌疑。 |
近日,一名在日中國人因為“努力不夠”、“領取低保”, 被東京入國管理局拒絕延長居留簽証,進而遣返回國。日報新華僑報網1日發表評論表示,日本政府機構對這一決定的解釋模棱兩可,不但沒有考慮到該中國人作為日本“戰爭遺留孤兒”后裔所面臨的實際情況,更有對中國人實施歧視性“雙重標准”的嫌疑。
原文如下:
最近,日本東京入國管理局以“領取低保”為由,拒絕延長一名在日中國人居留簽証,並要求該男子全家在一個月內回國的案件,引發了在日華人社會的廣泛關注。不少華僑華人表示:“東京入管局做出這樣的決定不可思議,不知道憑據的什麼法律法規?”
對此,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稱:“個別案例的處理理由不能公開,但這是在考慮到各種因素的基礎上,做出的綜合判斷。”這樣一個模棱兩可的“考慮各種因素”的答復,能讓人信服嗎?事實上,日本政府機構做出這樣匪夷所思的決定,倒是有很多重要因素沒有被考慮到。
據悉,該男子72歲的母親如今居住在日本,她是日本侵華戰爭后遺留在中國的孤兒。從這個意義上說,這名被要求回國的中國人屬於“戰爭遺留孤兒”的后裔,身上具有日本血統。現在,這位曾經是戰爭遺留孤兒、已經年過7旬的老母親,不得不面臨母子分離的局面。日本政府機構今后在處理這類案件時,是否都要“強拆家庭”呢?
日本在上世紀30年代發動的侵華戰爭失敗后,把4000多名戰爭孤兒棄置在中國。千千萬萬中國善良的養父母們收留了他們,在生活極度困難的條件下養育了他們。但是,他們回到日本以后,卻遭受到日本政府的冷漠對待。由於缺乏相應的幫助和支持,他們中很多人無法融入日本社會。今天,日本政府機構可以不感謝中國的養父母們,但至少應該對這些戰爭遺留孤兒及其后裔盡責補償,而不是將他們拒之門外。遺憾的是,從東京入管局決定中的“回國”二字可以看出,日本政府機構正在運用行政權力手段,將這些擁有日本血統的戰爭遺留孤兒的后裔看作是“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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