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五名中國女研修生在日本被迫超長時間勞動,個月僅加班時間就達到190小時,拿到的工資卻僅為約300日元,是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的一半左右。 |
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 五名中國女研修生在日本被迫超長時間勞動,一個月加班190小時,拿到的報酬卻只是最低工資標准的一半。3月4日,長崎縣地方法院做出判決,五人將獲得約1060萬日元(約合70萬元人民幣)的現金賠償。
據日本《讀賣新聞》消息,3月4日,長崎縣地方法院判決該縣島原市一家縫制工廠、以及接受五名研修生的機關等違反勞動基准法,應向五人做出現金賠償。
根據判決書,五名中國女研修生為24歲至30歲之間,分別於2006年12月和2007年10月來到日本,后進入該工廠縫制女性內衣。五人被強迫長時間勞動,一個月僅加班時間就達到190小時,拿到的工資卻僅為約300日元,是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的一半左右。
為此,五人向長崎地方法院提出訴訟,索賠3700萬日元損失。本案審判長井田宏判決稱,工廠的行為違反法律,侵害了女性的人權。但他同時表示,實際推行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的國際研修協力機構(JITCO)並沒有賠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