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注冊|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創投吉林南粵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IP電視華商滾動
海外網>>華人

美國稅局大舉海外追稅 華人該怎麼辦

2013年02月19日08:26    來源:僑報    高睿    字號:


  “肥咖”法講座現場座無虛席。(僑報記者高睿攝)

  【僑報記者高睿2月18日艾爾蒙地報道】美西華人協會17日舉辦的“國稅局海外追稅,你該怎麼辦?”的稅法講座,吸引了一百多名華人前往聆聽。主講人林清吉會計師重點介紹了國稅局的“肥咖”(FATCA)條款和海外帳戶FBAR申報條款。

  林清吉介紹說,2009年5月奧巴馬政府發布了稅制改革的“綠皮書”,裡面規定要嚴格審查美國境外的所得申報,要求美國公民和綠卡以及符合美國“稅務居民”身份者,隻要其海外賬戶金額超過一萬美元,就必須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向國稅局申報所謂的FBAR表格,也就是TDF 90-22.1稅表。

  林建議上述三種人,隻要你擁有海外銀行賬戶、海外投資賬戶、海外共同基金、或是海外投資信托的受托人、或是擁有海外投資的代理人,隻要在一年當中的任何一天賬面總額超過一萬元,就需要申報FBAR表格,而且該表格必須在6月30日前寄給國稅局,否則一旦被國稅局查出,就將面臨欺詐罰款和國外信息申報罰款,嚴重者還會被刑事起訴。

  會計師林清吉介紹說,除了海外帳戶FBAR報稅表外,美國又在今年1月1日實施了“國外賬戶報稅服從法”(FATCA),戲稱“肥咖”法。該法雙管齊下,一方面要求納稅人自覺申報海外金融資產,另一方面又要求國外金融機構主動提供美國客戶的賬戶信息。此舉不僅讓各國金融機構傷透腦筋,也讓許多在中國及境外擁有投資的美國人心驚肉跳。

  “肥咖”法是“獎勵雇佣恢復就業法”(HIRE)的一部分,是美國政府專門為境外投資、企圖逃漏稅的美國人所制定的一項法律。該法規定,凡在海外資產總額超過5萬美元的納稅人,都必須將這些資產項目填報在新增訂的8938表上,連同個人年度所得稅申報表(1040)一並在報稅季節向國稅局申報。

分享到:

(責編:王棟)

相關新聞 >

視頻 >

  • 女毒販讓嬰兒吸毒女毒販讓嬰兒吸毒
  • 女生學校裡遭群打女生學校裡遭群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