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意大利人結婚后多長時間可以申請意大利國籍?
與一名持有意大利國籍的人結婚后申請意大利國籍的期限根據居住地而不同。如果夫妻雙方居住在意大利,可在婚后2年提出申請﹔如果雙方居住在國外,可在婚后3年提出申請﹔如果雙方有親生或領養的孩子時,上述時限減半。
提出申請:居住在意大利境內者應向所在地區公署遞交申請,居住在國外者向意大利外交機構遞交申請。在意大利根據居住地不同,遞交申請的方式不同,可以直接或經預約到省公署遞交,或通過網絡辦理。可通過內政部網站了解具體情況。網站上說明隨同申請應附帶的文件,如果在審理中認為文件不足,將通知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補充材料。此外,還需經郵局交付200歐元,並在申請表上貼一枚面值14.62歐元的稅花。
審理和下令批准的時間:審批的期限為730天,從遞交申請和所有必要材料之日計算。根據內政部2011年第6415號通報的規定,超過2年審批期限后,申請人即獲得應具有意大利國籍的完全權利,因為根據國籍法92年第91號法令第8條第2段的規定,超過730天的申請不得被拒絕。因此申請人可以行使這一權利,通過法官提出意大利國籍申請,不需核實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當然,前提是在2年限期內內政部未做出許可或拒絕的決定。
從2012年6月1日起,負責與意大利籍人結婚的外國人的國籍申請審批的機構為省公署,因此所有相關申請和咨詢都應遞交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省公署。隻有當申請人居住在國外時,因關系國家安全問題而需直接向內政部遞交申請。申請獲得批准后,省公署將向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政府(或意大利駐各國外交機構)發出通知,申請人應在接到通知后6個月內進行宣誓,至此獲得意大利國籍。國籍批准指令有效期為6個月,超過此期限后需重新辦理申請手續。(摘自意大利歐華傳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