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2月15日電 據美國《僑報》消息,對很多華人來說,夫妻、情人、同居男女間的吵吵鬧鬧很正常,中國警察對待家庭糾紛通常是調節勸架,但美國警察的第一反應是帶銬抓人。律師鄧洪提醒美國華人要入鄉隨俗,要清楚中國的夫妻吵鬧實則是美國的“家暴”重罪。
律師鄧洪對比說,中國人通常把夫妻、情人、同居男女的吵鬧當作“家務事”,常用“清官難斷家務事”來淡化這種在美國法律中解釋為“家暴”的重罪。所以,很多華人新移民很不適應報警后配偶被抓后果,她們本想叫警察來嚇唬一下丈夫,叫他以后“不要動粗”,結果卻人被帶走,一發不可收拾。
鄧洪表示,很多“家務事”實際上就是美國法律所說的“家暴”、“綁架”和“妨礙自由”等罪名,不少華人因此而糊裡糊涂地被抓去坐牢、吃官司、罰款、夫妻強制隔離、小孩被政府帶走、綠卡和公民申請被拒。
他提醒大家處理感情糾葛要冷靜,不要動不動就“死給你看”或者“你別想走出這個門!”,“愛不成,恨終生”的做法不可取。不要輕易動手打人,更要明白報警的后果。如果不想讓警察抓走配偶,就不要輕易撥打911電話。
“家暴不僅是指夫妻間的暴力行為,也包括配偶、情人、前男友和同居者。加州刑法第273.5條規定,家暴罪根據受傷的程度會判一到兩年的牢刑,外加一年的家暴課﹔綁架罪判處3到5年的刑囚,妨礙自由罪要坐牢一年半到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