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連日來美國月子中心的風波在華人社區持續發酵,把人們的視線直接吸引到“是否觸法”的問題。 |
洛杉磯某月子中心的媽媽們。(高睿 攝)
海外網12月17日電,據美國《僑報》報道,連日來月子中心的風波在華人社區持續發酵,把人們的視線直接吸引到“是否觸法”的問題。為此,律師華強13日分別發表了她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華強認為,中國孕婦來美生孩子沒問題,但簽証時移民官有沒有問她是否懷孕?如果問了,她有沒有如實回答?如果沒有,這就涉及到法律問題﹔另外,這些孕婦是否知道月子中心為她們申請了“低保”?如果不知道還OK,但如果知道而故意去鑽法律的空子,這也涉及到低保欺詐的法律問題。
在選址方面,法律上他們不能在居民區內開辦“月子中心” ,而應在商業區裡依照法律申請營業執照、配備專業設備並聘請有執照的專業護理人員才行。如果這些手續都沒辦,又開在了居民區內,肯定會存在法律問題。例如孕婦待產期間或小孩降生后,如果出現任何意外而又沒有專業護士照顧的話,問題就會很嚴重。
華強指出,在中國孕婦享受美國醫保的問題上存在著法律上的灰色地帶,因為這種事情從沒有像今天這樣鋪天蓋地過,自然就沒有引起過司法界的重視。所以,一些孕婦就鑽了“旅游意外保險”的空子,以“早產”為由,順理成章地享受了美國的人權政策。
“但有些個人住家把多余的房間租給孕婦,這和月子中心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前者隻要沒有特別強調‘隻租給孕婦’就沒有法律問題,但后者那種明目張膽、大張旗鼓的行為就會引起社區居民的反感和投訴,不僅觸犯了相關法律,也嚴重影響了華人的國際形象。”
從另一個角度而言,華律師也不贊成一些持有偏見的人去跟蹤、偷拍孕婦,甚至進行人肉搜索的行為,“如果你覺得對方有違法行為,你可以去報警,或找律師申訴,但不可以自己去做上述行為,因為這樣就觸犯了個人隱私,侵犯了他人的人權。”
律師:無法律禁止海外孕婦在美生子
來美生子值得與否需要深思
律師張軍提醒孕婦要好好反省一下來美生孩子是否值得的問題:20年內孩子大人不能來美,子女的戶口和教育怎麼辦?20年后中國超過美國,來美還有何意義?
張軍表示,針對月子中心的問題,美國移民局日前已經表態,從移民法角度來講,美國沒有法律規定海外孕婦不允許在美國生孩子。因此,移民官也不可以因為對方是孕婦而拒絕其入境美國,否則將違反美國的人權政策。
“月子中心的麻煩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違反了營建方面的法律規定,例如多大的建筑面積允許多少人居住在裡面等﹔二是違反了洛縣政府的衛生管理條例,例如裡面的臟亂差,孕婦和嬰兒的安全與衛生不合要求等。”
張軍提醒中國孕婦要考慮一下來美生孩子值得與否的問題,“據說福建已經出現了美國小孩滿大街跑的現象,他們既不會說英語,也沒有接受美國的教育,父母拿不到簽証,孩子們回不了美國,既上不了戶口,又影響了上學,這一切代價是否值得,孕婦們需要反省。”
張軍強調,如果說生了一個美國公民就可以解決父母入籍的話,那墨西哥的移民早就這麼做了,就不會有每年5.1大游行“反對骨肉分離”的標語了。
試想一下,等孩子長到18歲能夠獨立時再回美國,之后還要花好幾年才能申請父母移民美國,加起來要用20多年的時間才能幫助父母實現美國夢,姑且不說如此漫長的時間等待,但就為此節衣縮食、砸鍋賣鐵地花了幾十萬元積蓄,這值得嗎?有媒體報道,中國將在十年后超過美國。如果真的那樣,20年后你願意從一個發達的中國去美國生活嗎?
移民官:涉及撒謊再來美或遭拒簽
一位不願具名的美國聯邦移民官受訪時說,移民局的官員已注意到了媒體上的相關報道。這位受訪的移民官表示,雖然美國沒有法律限制孕婦赴美生產,但一旦這些孕婦為了進入美國在申請簽証時使用了虛假的赴美理由,她們完成“分娩之旅”之后便留下了一個“來美動機與申請來美目的不符”的記錄。
受訪移民官說,留下如此記錄的人,下次再到美國使領館簽証時便很有可能遭到簽証官以曾對政府官員撒謊為由予以拒簽。
受訪移民官表示,有“撒謊”記錄的媽媽被拒簽的狀況很有可能延續到她在美國出生的孩子長大到21歲為止。在美出生的孩子成人后,若選擇成為美國公民,此時其母親可隨孩子移民美國。
這位移民官也曾遇到過直接以來美生產為由申請簽証的外國人,“但她們不一定就能獲得簽証,要看具體情況。”
花絮
赴美孕婦潮帶旺房屋出租生意
失業在家的羅蘭崗華裔居民邢太太幾年來一直靠把三房兩廳中的兩個臥室租給孕婦為生,近幾個月接連不斷的QQ詢價讓她明顯感覺到中國正在掀起一場孕婦來美生孩子的浪潮。
邢太太表示,幾年前她失業在家,看到鄰居把房子租給孕婦,她也照貓畫虎地在網上打廣告,沒多久就有中國孕婦通過手機QQ前來詢價,但開始的時候兩個房間用了半年才全部租出去,而且租金也並不算高,每間才800元。
但到了今年她的兩間空房接連不斷地有孕婦來租,不僅價碼接連攀升,由原來的800逐漸漲到了現在的最高1600元,而且前來詢價的人也變得越來越多了。“僅上周就有3個中國孕婦通過QQ和我聯系租房,我隻能告訴她們房間已經都租出去了,對不起。”自己和鄰居租房的供不應求,加上連日來各大媒體對月子中心問題的狂轟亂炸,讓邢太太明顯感覺到中國正在掀起一場孕婦來美生孩子的滾滾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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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民權”存廢之爭
“出生公民權”於1868年作為憲法第14修正案被寫入憲法,當時主要是為了在內戰后保護美國黑奴的平等權益。其具體表述是:“所有在美國出生或者入籍並接受其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
“出生公民權”的爭議由來已久,主要是因為人們對憲法第14修正案的解讀不同。每到選舉年或者移民改革辯論開始時,這個問題總會被提出。
主張廢除“出生公民權”者的一大理由是,此舉將減小非法移民不斷涌入美國的動力,非法移民在美所生“定錨嬰兒”(anchor babies)在21歲后可以為其父母和兄弟姐妹申請美國綠卡,這被廣泛認為是非法移民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皮尤中心2008年曾估算,美國1100萬非法移民大約有380萬在美國生子。這給美國移民執法部門帶來新的人道難題:遣返身份非法的父母,其有美國公民身份的兒女怎麼辦?事實上,許多非法移民因遭遞解而家庭破裂、骨肉分離。
反對廢除“出生公民權”者提出針鋒相對的理由是,非法移民來美主要是為了尋求更多的工作機會,更好的生活環境,很少有人專門為生孩子而偷渡來美。廢除“出生公民權”會造成非法移民的數量大增,許多本來應當有美國國籍的孩子成為無國籍的人,將引發新的社會問題。
“出生公民權”廢除難
首先,“出生公民權”實施142年來,盡管屢遭挑戰,但每每得以生存,是因為它已經成為美國民權的基石,體現了美國平等與自由的價值觀。如果廢除之,則不僅會給本土主義者和反移民勢力以得寸進尺的機會,更會給美國自由、平等的形象蒙上陰影。
其次,要修憲必須得到三分之二國會兩院議員的同意,而且得到四分之三州的批准。作為少數黨,共和黨人在國會推動這項修憲案,成功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如果試圖通過取悅保守派選民,則他們必須三思而后行:得罪少數族裔,特別是拉丁裔選民,后果難料。
第三,廢除“出生公民權”,將讓更多人不得不出示文件來証明合法身份。在新系統沒有建立起來之前打破舊系統,隻會讓現有步履艱難的官僚系統更加不堪重負。欲以復雜而昂貴的體系取代簡單而公平的系統,而實際正面效應並不明顯,就不是一個明智的政策取向。(高睿 邱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