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绑架华裔男童 菲律宾前众议员被判无期

2018-06-26 08:31:08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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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6月25日电 据《菲律宾商报》报道,菲律宾上诉院已确认,演员兼前计顺市众议员丹尼斯·罗丹(Dennis Roldan)在2005年绑架一名华裔男童的罪名成立。

在17页的裁决中,上诉院第14号分庭驳回了罗丹(真名米切尔·虞马卯,Mitchell Gumabao)的上诉。其上诉要求推翻巴石地区审判法院第167号分庭于2014年8月26日作出的判决,即他绑架勒索罪名成立。

上诉院认同审判法院的裁决,认为检察官透过证词及文件证据证明罗丹是毫无疑问的有罪。

上诉院表示,罗丹未能提出审判法院的事实调查结果存在任何重大错误。

上诉院说:“上诉者只是试图挑剔审判法院的错误,因为只有某些证据被接受,而有一些部分证据被拒绝受理。但本院认为被接受的证据都是有力的证据。”

它补充:“可是,如前所述,没有什么本质上的错误。因此,审判法院根据向其提供的证据作出的决定具有约束力、是合法的。”

巴石地区审判法院裁定罗丹和他的共同被告罗文娜·仙安德礼斯和阿德里安·杜明戈确实在2005年绑架了一名当年只有3岁的华裔男童。

嫌犯勒索2.5亿比索,但在男童的母亲向他们作出请求之后,赎金金额减至1000万比索。男童最终在计顺市的一个安全屋内被救出。

地区审判法院判处前众议员兼演员无期徒刑,通常这种刑罚的监禁期是在20至40年之间。

在30年后,被判无期徒刑者有资格获得赦免。

与终身监禁不一样的是,无期徒刑带有附加处罚,包括永久取消当官资格。

地区审判法院也命令罗丹向绑架受害者支付10万比索作为民事赔偿、10万比索作为精神赔偿及10万比索作为损失赔偿金。


责编:朱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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