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制美企转让技术?专家:纯属无稽之谈

2018-04-09 08:49:57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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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4月8日电 美国在“对华301调查报告”中指责中国通过合资、股权限制和其他外商投资限制来强制美国企业转让技术。对于这种指责,多位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中国“强制技术转让”论毫无依据。

中国国家制造强国建设咨询委员会委员张雅林认为,“强制技术转让”的指责纯属无稽之谈,即使美国企业转让技术与中国企业,也是其逐利使然,并不存在强制一说。

实际上,通过与中国企业进行合资的方式,美国企业在中国获利颇丰,很多美国企业因此获取利润超过其在美国本土的利润。以汽车行业为例,中国是全球最大汽车市场,2017年美国通用汽车及合资企业全年在华零售销量突破400万辆,中国连续第6年蝉联通用汽车全球最大市场。

中外企业合作是平等自愿的商业行为。张雅林认为,外资企业的“技术转让”,更多是“技术使用有偿许可”,非技术所有权的转让。“这种做法不但不影响外资企业对技术的控制权,反而增加了收益。”

中国政府在顶层制度设计上始终强调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主体。中国早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推出了系列市场化改革措施。

中国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学家祝宝良认为,“强制技术转让”的指责是臆测,企业通过商业合作获得技术是市场行为,中国政府无权干预。

同时,美“对华301调查报告”中多处使用“据报道”“利益相关方认为”等来源模糊的说法,缺少实据证明中国政府强制外国企业转让技术。祝宝良认为,即使是通过合作实现技术转让,核心技术留在合资公司还是母公司,这都由企业自主决定,中国政府并没有限制性规定。

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已在中国建立,中国政府实际上已无决定企业资产重组的条件,更无强行要求企业合资转让技术的权力。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中国企业已经有能力承担自主创新主体的职责。腾讯、阿里、京东等私人资本自主建立的互联网产业巨头便是例证。

因此,指责中国政府强制外资转让技术是站不住脚的。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此前已对此作过说明,“中国没有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必须转让技术给中国合作伙伴。企业之间进行技术转让,完全依据契约,是市场主体自愿交易的结果。”

王受文指出,即使中国在特定领域有合资和股权比例限制性要求,也符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的承诺。这是多数国家的做法,与“强制技术转让”无关。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熊梦表示,中国制造业技术水平的提升主要来自中国的创新研发投入和制造业综合竞争优势。2014年,中国产业研发支出总额占GDP比重是1.54%,与德国的1.85%和美国的1.67%(2013年)已相差不大。

不止于此,中国目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排名全球第二;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占世界总量近四成,居世界首位。

“美国的无端指责,体现了其强烈的单边主义思维。”张雅林认为,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国际贸易规则。(王庆凯)


责编:许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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