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破“非遗保护”难关:设法供保障 资金来激励

2018-03-09 15:26:36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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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和身份认同,它集聚了民族智慧,代表国家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着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在生产生活中形成和传承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人们创造现代文化的宝贵资源,非遗对复兴中华文化、保护国家文化安全具有深远意义。全国人大代表孙艳玲认为,非遗保护工作势在必行。

非遗保护成效显著 还有四点有待攻破

中国非遗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且对保护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制约。孙艳玲认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点:

一是宣传不够广泛。由于非遗保护工作涉及的社会层面非常广泛,很多掌握非遗资源的人大都生活在城市的边远地区,他们对非遗了解并不深刻。目前非遗宣传还没有覆盖到城乡角落,村村有线索、乡乡有项目、县县有名录的立体网络还没有建立起来。

二是对非遗的认识程度有待提升。非遗保护工作基本上还处在静态的项目申报和相关数据的录入阶段,而就如何见人见物见生活和开发利用还有努力的空间,让它们直接为我们今天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高贡献率。

三是管理保护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大部分地区对于申报成功的项目保护资金和传承人扶持资金不到位,严重制约了保护工作的开展和传承人传习的积极性。非遗的开发利用行业生疏,绩效缓慢,政府还没有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致使开发利用的主体渠道狭窄,投资非遗项目的积极性不高。

四是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地区还没有把它纳入正常的工作议程,非遗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置不到位,有很多地方的非遗保护中心只是临时性的部门,配备的专职人员数额太少,个别地方存在着重申报轻普查、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

非遗难关怎么破:设法供保障 资金来激励

孙艳玲表示,首先,国家可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落实,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在非遗管理部门人员配备、资金支持、设备配置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其次,出台非遗项目具体管理办法。她建议,制定关于保护非遗项目的科学管理细则,改变申报成功、资金到手万事大吉的政绩观和利益观,改变文本在书柜睡觉、项目无人问津的现象,切实让每个非遗项目都得到具体有效的管理。

再次,国家应设立非遗专项保护基金。在政府主体投入的基础上,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共同组成专项基金,用来资助和奖励开展非遗资源普查、项目申报、传承人传习以及对非遗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最后,国家可建立市级非遗名录专项保护启动资金。孙艳玲说,政府应设立市级保护名录项目专项保护启动资金,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依次递减的原则。与此同时,政府还可针对每个市级名录项目和传承人拨付专项启动保护资金和专项传习资金。

责编:关皓、樊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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