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禁止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违反该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样的新闻近年来发生不少,比如2017年12月25日襄阳东津新区东津镇杨某多次以高铁站青苗赔偿款没有赔偿为由,邀约村民到中铁11局施工现场阻碍施工被拘留十日;2017年8月三日安庆怀宁男子阻碍高铁生产经营被依法刑拘;
责编:关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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