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在氹仔营区举行第十三次军营开放暨军事体验日活动。图为驻澳门部队进行女子摩托车驾驶表演。 新华社记者 张金加摄
日前,经中央军委批准,军委办公厅印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营开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为规范军营向社会开放工作,进一步发挥军队资源和优势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为此,记者就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 起草历时2年 集中军地智慧
这些年,不少部队积极开展“军营一日”等活动,开放军史馆、荣誉室等场所供群众参观;驻港驻澳部队连续多年组织军营向港澳居民开放,受到普遍欢迎。
该负责人表示,出台军营开放办法,推开军营向社会开放工作,可以让更多的群众走进军营、了解部队,以更好地传递和汇聚爱国拥军正能量。
《办法》从2015年1月开始起草,历时2年多时间。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结合海军节、空军节、建军节和全民国防教育日等时机,在上海、广州等5个城市进行军营开放试点,先后接待社会各界参观群众数万人次,为《办法》起草积累了实践经验。该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制定出台,倾注了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辛勤努力和大量心血,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军地智慧的成果。
■ 哪些军营开放 逐级研究确定
军营开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工作,该负责人介绍说,在《办法》的起草过程中,通过认真学习领悟习主席关于加强国防教育的重要指示,主要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以相关政策法规为基本依据。按照国防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央的有关要求,同时充分考虑部队实际和军事安全需要。二是从部队实际出发。《办法》对军营开放的重大问题作了明确,同时又充分考虑不同军兵种和不同类型单位开放工作差异较大的实际,对具体问题只提出原则要求,以便于各部队结合实际组织落实。三是积极借鉴运用已有成果和经验。注重吸收驻港驻澳部队开展军营开放活动和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同时借鉴世界一些国家军营开放的有益做法,力求做到实在管用。
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哪些军营能开放、哪些不能开放”问题,该负责人介绍说,这些都应先由军队按照程序逐级研究确定。为便于组织干部群众就近参观军营,《办法》规定,军营开放单位一般在驻城镇市区或者郊区的师、旅、团级单位中选定;视情从驻城镇市区或者郊区、具有独立营区的建制营、连级单位中选定。
■ 主要面向国人 多在重大节日
军营开放面向哪些人?同样是社会关心的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说,《办法》规定,军营开放主要面向中国公民;除经批准可以向外国人开放的单位外,其他单位不得向外国人开放。
军营开放的时机是如何确定的?《办法》明确,逢国庆节、建军节、国际劳动节、全民国防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军兵种成立纪念日等时机,经批准的军营开放单位应当组织开放活动,也可以根据驻地国防教育工作需要组织军营开放。这样规定,既落实了国防教育法有关要求,同时也考虑了因部队执行野外驻训、军事演习等重大任务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开放时机的需要。
■ 明确开放内容 确保军事安全
组织军营向社会开放,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普遍欢迎,但也确实涉及保守军事秘密和确保军事设施安全等问题。《办法》将如何处理增强开放活动吸引力和确保军事秘密安全这一关系,同样为社会所关心。
该负责人介绍说,在前期军营开放试点工作中,我们指导试点单位深入研究论证、科学制定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了军营开放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试点工作情况,并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办法》对军营开放的内容作了明确,一般包括:军史馆、荣誉室等场所;部队可以公开的军事训练课目;可以公开的武器装备展示;基层官兵学习、生活、文化活动等设施。同时,特别强调团级以上单位领导机关办公场所,作战指挥场所,情报、通信、机要中心,武器弹药库、洞(机)库、油库,作战工程等不适宜开放的部位,以及实弹投掷和军事演习等不宜公开和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开放。而且还对参加开放活动的地方人员资格审查和安检、营区重要目标安全防范等提出明确要求,以确保军事秘密安全。(记者 倪光辉)
《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7年10月13日 第 02 版)
责编:樊小菲、李瑞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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