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中国渔民菲律宾获判无罪释放 20日将被遣返

2017-01-17 11:10:32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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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1月17日电 据菲律宾《商报》报道,律师李霦生16日表示,12名在菲律宾被上诉法院宣布无罪释放的中国渔民,将于本周五(20日)被遣返回中国。

这些中国渔民较早因姓名不符而被推迟遣返。

李霦生表示,姓名不符问题已经获解决。

这12名中国渔民于2013年4月在从印度尼西亚返回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被迫在杜描沓哈礁上避难,因而被菲律宾当局拘捕,并被控在杜描沓哈礁非法捕鱼。

2014年8月5日,巴拉湾公主港法院判决这12名中国渔民“非法捕鱼”罪名成立,他们被判处6年至12年不等的监禁。12年是菲律宾对“非法捕鱼”者判处的最长年限的监禁。此外,他们每人还被处以10万美元的罚款,船只也被没收。

上诉法院2016年12月1日裁决释放这12名中国渔民。

释放令显示,因为检方未能证明这12名中国渔民的罪名“无可置疑”,上诉法院推翻了公主港法院于2014年8月5日作出的判决,这12名渔民全部被宣布无罪。上诉法院还下令立刻释放他们并归还被没收的物品。

但由于姓名出了问题,这12名中国渔民的遣返令当时无法立刻生效。

责编:樊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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