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二小回应霸凌事件为偶发 学者呼吁谨防法律僵尸化

2016-12-13 10:18:00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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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2月13日凌晨,北京市中关村第二小学就校园“霸凌”事件作出回应,认定其为“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涉事学生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丛中笑认为,现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功能过于同质化,而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三者各司其职,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和特点。

12月13日凌晨,北京市中关村第二小学就校园“霸凌”事件作出回应,认定其为“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涉事学生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近几日,中关村二小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各方关注表态。受害学生家长认为这是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与中关村二小回应截然相反。到底是不是校园欺凌成为该事件中争议点之一。

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儿童中心党委书记、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主任丛中笑。她提出,我国在专门的校园欺凌描述和操作方式上还是有所欠缺。“从学生开始萌芽欺凌他人的想法,到发生校园欺凌,再到欺凌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的评判,每一种情况都应该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现在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但是如果我们还是坚持传统的理念,不重视、利用法律,那么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就会变成‘僵尸’。”丛中笑说,“另外,法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在实践中不用,法律就会缺乏生机。”

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今年5月至8月,共上报68起校园欺凌事件。《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的调查曾指出,近年来校园欺凌发生的地域范围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频次密集,数量很大。

而另一方面,国家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也在增强。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针对校园欺凌暴力现象展开为期9个月的专项治理;2016年11月,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法、最高检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为何在这种“高保护”状态下,校园欺凌事件还是屡禁不止?

在学校教育中,德育的比重越来越高,家长对孩子成绩的重视程度也不比从前,但是德育的效果还有待商榷。丛中笑认为,现在的教育体系中不缺少德育,缺少的是如何进行德育。“我个人认为我们不会运用学生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德育,一直在运用说教的方式。”丛中笑说,“怎样打动孩子?我们可以借助艺术作品和实践课程等。”

丛中笑给记者举了电影《死亡诗社》的例子。基廷改变了学校传统的教学模式,第一节课就带领学生观看校史楼内的照片,领悟生命的真谛。“通过和学生一起产生共鸣来感染学生。教育不能变成工具,不能让学生在知识或者某项技能上非常强大但是失去灵魂上的东西。教育最根本的是改变人,让人知道每个生命都不容易,不管别人是弱小、内向还是生理上有缺陷。”

“有些学生长期以来成绩不好或者在家里受到压抑。他们心里上需要一个出口,就会利用欺负别人发泄出来。欺负其他的同学,他(她)会觉得自己心里得到了满足。那么我们能不能反思一下,是不是没有给这些孩子足够的空间?是不是批评过多,没有看到他(她)的闪光点?这些孩子精力旺盛,希望在同学中受到关注和重视,那我们就给他(她)一些正面的事情来做,让他(她)受到关注。”

丛中笑认为,现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功能过于同质化,而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三者各司其职,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家长就是孩子模仿的榜样。家庭教育更多的是潜移默化影响孩子正确价值观的形成,例如父母之间的互相关爱,这会慢慢地渗透给孩子。生活中的每个细节都是教育,这是学校集体教育不能实现的效果。”丛中笑如此说道。            

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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